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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Com

In around 4 months after Enron filed for bankruptcy, WorldCom was also reported for false accounting fraud. There are many tricks in accounting to create false financial reports. 恩龍公司聲請破產保護大約四個月後,世界通訊公司也發生了會計作帳不實的醜聞,利用會計手法作假帳的方式有許多種,恩龍公司與這裡的世界通訊公司雖然都是利用會計作帳不實而引發之醜聞,但是不同的地方在於,恩龍公司是利用許多的關係企業進行複雜的「資產負債表外交易」來隱匿公司的巨額負債及虧損;世界通訊公司則僅是單純的運用會計手法,將費用支出轉列為資本支出,虛增公司的獲利所引發的醜聞。 世界通訊公司原名為長途電話折扣服務公司(Long Distance Discount Service),於1980年代創立,1995年才更名為世界通訊公司(WroldCom Inc.)。業務範圍包含當地、長途電話以及全球網際網路服務。2001年時世界通訊於全世界六十五個國家有營業據點,年營業額達數百億美元,在當時為全世界最大的網際網路骨幹。 世界通訊在短期內能成為全美第二大的長途電話公司,主要的原因是不斷的併購其他的公司來擴大自身的營業規模。於1990年代末期就已經進行了60次以上的併購行為。 然後過多的併購行為所帶來的問題,是公司內部系統與客戶資料的整合困難,電腦計費系統常常會超收費用使顧客抱怨連連,另外公司高層主管有跟公司貸款數億美元之情形發生。 2002年三月間,用戶對於超收費用的抱怨引起美國證管會的注意,同時也發現了公司高層向公司貸款的事實,因而要求世界通訊提供相關資訊,恩龍案才爆發不久,證管會的動作使市場大眾產生聯想,認為世界通訊也可能有財報記載不實的問題,紛紛拋售世界通訊的股票,使股價大跌。 2002年六月,世界通訊公司宣稱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查出公司資本帳目勿將特定費用支出列為資本支出。證管會追查發現世界通訊沒有將費用提列為成本支出,反而延後入帳。這裡所謂的費是指線路成本費用,就是世界通訊向其他電話公司租用網路的使用費,這些支出照道理應該是要視為公司的營運費用,但是世界通訊卻將這些費用改列在資本支出項下,分年攤提,來降低公司帳面上的成本。此種作法不影響整體營業收入,卻會造成獲利與現金流量大幅膨脹,營造公司前景看好之假象[1]。 作帳不實的實情爆發後,世界通訊次日就遭到美國證管會指控詐欺,並且被許多其他州的退休金告上法庭(退休基金有買世界通訊的股票),同年七月間世界通訊的股價已經跌至每股一美元以下,遂於7月21日聲請破產保護,破產規模還超過不久前發生的恩龍案,再度創下美國史上最大資產破產事件的紀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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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 Why It is Never Done Right?

Bad internal control has more than one or two reasons. Loopholes must be resulted from so many different factors, the biggest of which is the negligence of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公司的內部控制做不好,不可能是只有一兩種原因,一定是許許多多不同因素所共同造成公司的內控出現疏漏,而公司忽略內控通常為最大影響因素。公司為什麼會忽略內部控制制度?經過研究分析,大概有三大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每間公司、每個經理人都會遇到的問題,那就是一個字,「忙」。 不管是大企業還是小公司,目的不外乎是將公司的利益極大化,也就是要忙著賺錢,所以企業內部的重心可能放在業務開拓、產品促銷或是技術研發等會使公司更具競爭力的方面,當然除了這幾個面向之外,公司內部大大小小的事情可多了,每這兩年經濟又不景氣,公司員工通常都得身兼數職(正所謂三個人做五個人的工作,拿兩個人的錢),繁忙的程度自然不在話下。 公司若是錢賺得少那也就算了,若是今天公司不賺錢要關門倒閉了,員工跟老闆飯碗都不知道要去哪裡找,縱然知道內部控制制度很重要,但是填飽肚子更重要吧? 舉例來說,我們都知道書桌上的東西要收拾乾淨、整理好,要找的東西才找的到,但是真正能好好做到的人並不多,為什麼?因為沒有時間阿,大家都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要讀書、要工作、要帶小孩,桌子上亂個幾天應該沒什麼關係吧! 沒錯,書桌亂個幾天也無傷大雅,但是等到重要的東西因此找不到的時候,後悔也來不及了;公司是要賺錢,但是內控做不好而因小失大更是得不償失。到底要怎麼辦呢?本書將會交給你最省時、有效的內控方法,讓你整理好你的書桌! 第二個原因是信任,這個原因又可以細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對個人能力的信任,第二種是對人性的信任。對人能力的信任是說,老闆相信他的員工的專業技術、辦事能力以及細心程度,認為員工不會在工作上有出錯、疏失,這樣的信任不是什麼壞事,但是俗話說「智者千律,必有一失」,員工縱然身經百戰、訓練有素,難保他哪天不會真的有差池,畢竟「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第二種信任是對人性、對忠誠度的信任,相信員工忠於公司、忠於自己,不會心懷不軌,也相信法律的嚇阻力,認為員工沒有這麼大的膽量來從事不法的行為,公司裡面待的越久的員工對其忠誠度的信任通常越高、越沒有警戒心,但是一旦有了上司的信任,使員工投機行為被抓到的風險降低,外加眼前的龐大利益,任誰都有可能鬼迷心竅!理律的劉偉杰就是利用上級對他的信任,一個人獨立負責重大案件,使其成功盜領客戶股票,逃之夭夭。 第三個原因也可能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那就是現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太複雜了,必須要找會計師事務所把公司的制度整個重新設計過一次才能達到要求,公司內部的營運模式還要隨之調整才行,而內控的成效也不是短期之內就看得出來的。而且要做好現行實務所要求的內部控制通常也需要一筆可觀的開銷,不是每一間公司都負擔的起(所以目前法規才會只針對大公司做出規範),但是中小企業也需要做內控。 就好比說一個人肚子餓了要吃飯,他可以選擇花一百塊吃麥當勞,他也可以去高級餐廳吃法國料理,這個法國料理並不是人人吃得起,有錢人要吃飯,其他人也要吃飯,而麥當勞可是常常節省了大家的時間以及降低吃飯的成本,不得不說,速食店以及便利超商的成功就是因為顧及了人性。做內部控制也是一樣,上市公司要做內部控制沒有錯,其他公司也要做,會計師事務所做的是法國料理,而我們希望做麥當勞!經濟又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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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ld Only Publicly Traded Companies Implement Internal Controls?

The answer is obviously no, every company should implement internal controls. For instance, a company with NTD$ 200 million annual sales is not a big company in Taiwan, but failure in internal controls could cause millions dollars in damage.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說任何一間公司都必須要做內控。舉例來說,一間年營業額五、六億的公司在台灣並不算是一間大公司,但是一旦內控出了問題,損失還是可能高達數百萬元,這樣子的損失也不是公司所樂見的,所以還是要做內控,好的內控不但防弊,還能增進公司的經營效率。內控要是做不好,「錢」途真的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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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s – Don’t Shove It to Your Accountant

No matter its the Enron or Procomp in Taiwan, seems like accountant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不論是在國外的恩龍案或是國內的博達案,我們發現會計師都扮演關鍵地位的角色。會計師依據法令必須負責查核簽證這些大型企業的財務報表,如果會計師沒有做好把關者的工作,那麼就會釀成恩龍、博達這種大型弊案。 是否只有會計師才能做內控?這個問題可以分成會計師來做內控好不好以及有沒有必要,中、美、台法規基本上都會給予會計師一個法定簽核地位,所以因為這些規定大公司都必需要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做相關文件的簽證,但是找會計師來做內控實際上是不好的。 不好的原因在於,會計師雖然是專業人士,但是會計師不可能也無須非常了解經營企業的各種面向,而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與公司的關係太深了,如果不懂公司內的各種面向,如生產銷售流程、員工脾氣、員工工作成效等,要做好公司的內控是有困難的,公司經營者當然必須懂這些事情,但是大部分的會計師通常在這方面的經驗會比較少。 內部控制牽涉公司內部的各種交易循環類型,包括下列多種循環之控制作業: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生產循環、薪工循環、融資循環、固定資產循環、投資循環、EDP(electronic data processing)電子資料循環以及研發循環。這九大循環囊括了公司當中從上到下的林林總總、五花八門的事務,鎮日在數字堆中鑽研的會計師們真得有辦法全盤了解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會計師們又要如何做內控呢? 依據我國證券交易法十四條之一第二項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1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必須依照本處理準則辦理,其中關於內部控制制度的評估可以分為公司自行檢查或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而會計師必須蒐集相關證據、資料來評估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以及執行的有效性。 這個處理準則的目的無非是希望可以藉由外部會計師的專業能力來審核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有效與否,立意良善,但是實務上的情況往往跟法規所要求的不一致。處理準則第三十條規定,專案審查工作必須由受有專業訓練並具備適當能力者擔任之,但是事實上,處理各大公司內部控制評估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往往是派大學剛畢業的查帳員來擔任此工作,拿著上頭發下來的標準內部控制評估表前往各公司查帳,照著表單勾一勾、填一填就完成了,再拿回事務所層層上繳,最後再由合夥人簽個章就將意見書交給主管機關了,公司實際上所做的就算跟帳面上不符也不會有人真正去關心。基本上會計師事務所都不願意與客戶過不去,大多是對客戶公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免的客戶跑去找別家會計師事務所簽證,更加擴大了內部控制的缺失。 所以,找會計師來做內部控制其合適性有待商榷。 從另一方面來看,會計師以其專業幫忙公司製作、簽證各種財務文件是有必要的,但是我們也必須要考慮、注意到財務文件之簽證跟公司內部控制間的關聯性。依據我國「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的規定,會計師於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時必須評估公司內部的各種內部控制制度,比如說現金的內控、票據的內控、營業收入的內控、長期股權投資的內控等,如果會計師不了解這些內部控制制度的話,經過其簽證的財務文件就很可能會出錯,所以要是公司沒有妥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會計師根本也無從確實的簽證相關財務文件。 總而言之,會計師做內控,不適合,也沒有必要,會計師只有在簽證財報的時候需要調查評估相關內控制度作業的有效性,充其量只是立於一種輔助公司的地位而已。 1 參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網站(瀏覽日期:2008年12月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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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s Can’t Close Loopholes?

The origin of the problem is the the blank commercial papers. Buying and selling the commercial papers is the main business of the company, which can not operate without blank commercial papers. 妥善保管空白商業本票還有主管的印鑑,建立有效的核對方式 這其實是問題發生的最源頭,公司主要的業務就是票券的買賣,沒有空白的票生意就做不成了,那空白的商業本票就是公司跟他人交易當中最常會使用到的物品了,公司本來就應該好好保管,不然就容易使不肖之徒心存僥倖。國票公司針對空白本票的存放太過隨便,使楊瑞仁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另外對於公司裡面空白本票的存放數量也沒有紀錄,減少的數量跟當天成立契約的數量是否相符也沒有人在關心,雙重的內控失靈使楊瑞仁放心的進行犯罪計畫。 如果能夠將每天國票公司與客戶成立的各種券買賣契約建檔管理,那麼用成立票券買賣契約的數量與空白本票使用的數量來互相對照,就可以輕鬆了解剩下多少空白本票,而在有短少的情況下就可以及時發現了。 另一個源頭就是印鑑的保管,有的公司可能未了方便而將印鑑隨手放在辦公桌上,使需要的人可以自行取用,同時卻也增加了不該用的人來使用它的風險,可行的辦法是重要印鑑由專人保管,比如說公司內部的稽核單位,每一次經過用印的文件都予以建檔管理,方便稽核人員從事稽核之工作,比如可以將公司買賣商業本票之契約與該本票放再同一個資料夾當中方便核對,有票卻沒有契約那就一定有問題。 改善資訊系統作業方式、加強權限限制功能 除了前面從源頭部分來解決問題外,國票公司內的電腦資訊系統也有問題,一樣式為了方便業務員作業,使業務員可以隨時隨地進入電腦系統來製做、列印各種單據本案中的兩種重要文件都是楊瑞仁趁公司沒有人的時候予以製作並刪除的,我們可以發現,如果沒有這兩種文件(買賣商業本票之成交單、附買回契約之付款憑證)楊瑞仁絕對無法完成其犯行。 那要如何遏止假文件的出現呢?其實不難,只要稍微修改電腦系統之設定即可,比如說進入權限之設定,設定密碼使業務員在特定的時間內才能製作、列印相關交易文件,那麼楊瑞仁勢必就無法在上班前下班後的時間來從事假單據之製作,當然密碼不能像國票公司一樣是設了卻沒有貫徹執行。 內部控制要做的好,公司內部的資訊與溝通必須充分適當,充分就是指資訊溝通的內容必須充分,也就是該保存的文件就必須與以保存、不可隨意刪除,而適當則是表示資訊與溝通之對象使否適當,國票案當中另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這個假的文件被楊瑞仁製造出來了,但是卻沒有在公司裡面留下任何紀錄,這就是資訊的不充分,資訊的不充分使國票公司對於楊瑞仁的行為渾然不覺,所以國票的電腦系統應該加上「不可任意刪除」資料之權限設定。如此一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使公司內部於核對時發現偽造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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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Managing Documents Digitally Too Costly?

Digital Documents Management System doesn’t create extra financial expenses because 電子化文件管理系統不會造成企業額外的財務負擔,原因在於科技的日新月異致使各種儲存設備之價格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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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s Cannot Prevent Executive Fraud ?

Chairwoman of Procomp had constantly made fake transaction with BVI to boost its financial reports. The internal staff might had been reluctant to disclose the criminal activities, but the accounting firm which approved all financial reports should have been 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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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s Have No Intrinsic Value?

It’s simple, to completely store the context of operations, adequately and appropriately . 很簡單,就是完整保存工作紀錄的來龍去脈,保存工作必須充分、適當,也就是該有的要有、不該看的不能看。雖然這一定不是最完美無暇的內部控制制度,但是絕對是最經濟、最有實效的。有效的文件管理就是通往實用內控的康莊大道! 內控的骨幹就是文件管理,這是從實證觀察中得出來的結論。本書將以創新的觀點提出內控的核心就是文件管理,於以下的章節中本書將會證明只要有一套有效的文件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就已經達到及格的水準。 反之,如果企業僅僅是花了大把鈔票請會計師或承銷商作出一套厚達幾百頁的內控表單,而實際上公司之各部門仍然是各行其道,那內部控制不過就是紙上談兵爾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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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 Born With Flaws ( Part 1 )

Many corporations don’t respond to external changes and fail to review their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accordingly in a timely fashion. 內控機制的先天缺陷 – 無法即時因應營運上之調整) 許多公司未及時因應環境的改變檢討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非一旦經過初次的設計、建立後便可高枕無憂,不論是內在外在環境的改變都會使現有的內部控制制度出現瑕疵,所以隨時檢討並且調整公司現有的內部控制也是不可輕忽的一環。 許多上市櫃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是為了配合公開發行或是上市櫃申請而設計,在達到公司的目的之後可能就因為人力成本問題或是管理階層對內控的重視程度使內部控制制度無法及時更新,縱使書面控制制度部分有依照法規加以修改,可能在實際流程上仍未配合改善,致使書面內部控制制度流程與實際運作流程不符。 內部控制制度如果沒有跟著環境條件的改變而作出應變,將會帶來很多的衍生的問題,以下會舉例讓各位容易理解。在舉例之前先解釋一下銷售模式及授信條件: 銷售模式可以大概分成兩種,B2B(business to business)與B2C(business to customer),前者是指公司行號間的生意往來,後者則是指公司行號與一般消費者的交易模式。B2B與B2C的最大差別在於兩者著重的發展策略並不相同,前者著重企業間網路的建立與供應鏈體系之穩固;後者則必須倚靠規模經濟,吸引購買、降低售價來增加利潤,發展策略大不相同。 授信條件是一種風險控制的手段,是根據交易往來對象的信用情況來決定交易相關細節必須如何訂定。商業交易當中付款期間(payment term)與授信總額是最常見的兩種授信條件。企業間往來的情況,通常買家會要求賣家有先出貨的義務,出完貨後過了一段時間才結清貨款,在出貨後到買方真正付清或款之間的時間就是所謂的付款期間。 授信總額則是賣方的生產線在特定的時間內可以接受買方多少額度的訂單,雖然說賣方通常希望可以將產能發揮到極致,訂單當然是越多越好,但是有時候還是必須考量交易往來對象的財力與信用,試想,如果一家資本額兩百萬、信用狀況不良的公司在短時間內提出高達一億元貨款的訂單而且還要求出貨兩個月再付款,這個生意可能就不會有人要做。 例子1,台灣的A車廠專門生產私家轎車,交易往來對象都是租車公司,專門銷售其所製造的汽車給這些租車公司。無奈景氣寒冬的降臨,大部分的合作對象不是關門大吉就是轉往海外發展,經過考慮A車廠決定要由B2B轉型成B2C的銷售模式,銷售模式一旦改變授信條件也必須會跟著改變,以前出貨給租車公司是有兩個月的付款期間,賣車給一般消費者則是付現或是由銀行貸款給消費者,相關的內部控制作業就必須跟著改變,但是負責內部控制作業的內部稽核人員並不一定即時了解此變革,其沿用B2B的銷售模式將會導致貨款無法立刻收到。 例子2,B車商本來從事的就是B2C的銷售模式,但是由於經濟不景氣使得本來靠付現或是向銀行貸款買車客人人數大幅下降,連帶影響B車商的生計。車商為了生存只好祭出優惠方案,一台80萬的車只要付頭期款3萬元,剩餘77萬的金額以零利率分期付款每個月一萬元的方式來清償,附上77萬元的本票以及信用卡扣款授權書就可以將新車開回家。如此一來,B車商的銷售模式與授信條件都與本來不同,內部稽核人員就必須要去追蹤該買車顧客的信用情況是否良好,有無破產情況或是退票紀錄,若有則不能使用此優惠專案,這就是授信條件的控制。但是要做出這樣的追蹤作業的前提也是:內部稽核人員即時得知此優惠專案之推出而作出應變,否則一樣會有原有內控制度與現行銷售模式脫軌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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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 Born With Flaws (Part 2)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are usually designed by accountants or underwriters according to company practices in similar fields and internal controls regulations. 內控機制的先天缺陷-制訂內控制度未能全面涵蓋重要營運事項 內部控制制度通常是由會計師或承銷商為公司所設計,但他們不是憑空產生,而是參照其他相類似產業的公司與相關法令的內部控制制度來設計的,然而其所引用、參考的母版對原來的公司而言都可能已經有不完備的現象了,更別提以削足適履、東打補釘、西改褲長的方式來為新的委託人規劃內控了,產生疏漏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除了上述會計師、承銷商設計內控的問題之外,公司內負責執行內部控制作業的部門通常是內部稽核單位,但是內部稽核人員是否充分了解其他部門的作業習慣以及可能產生弊端之處呢?實務操作上十分困難。因為真正了解全盤情況的高階主管必須負責處理公司內比「撰寫內部控制制度」更迫切的問題如拓展業績、尋找有利之融資管道、規劃新的產品線及通路佈局、美化財報數字等,根本不可能將此種稀有人力資源花費在陪同會計師處理內部控制制度之問題上。 肇因於上述的兩個理由,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常常不符其需求。照道理來說,內部控制制度應該包含公司所有營運活動,而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負債承諾、將公司資金貸予他人等處分公司資產之重要事項卻常未訂定相關程序,或是未訂有相關人員違反時的罰則。 如果對於公司本身背書保證、負債承諾、將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之行為不予控管,那麼就等於敞開不肖人士掏空公司的大門。管理階層可以輕易的動用公司資金來從事有利於其自身的活動,比如說未經董事會審核而將錢貸與或投資另一家管理階層人士掌控的公司、管理階層自己向銀行貸款而以公司資產作保,之後卻不償還債款致公司資產被變賣,這些行為都是實務上常見的現象,沒有一個有效全面的內控制度,公司資產安全堪慮! 印鑑管理也是某些公司會出現的問題,有些公司雖然訂有印鑑領用之程序,卻忽略印鑑有無歸還以及定期盤點印鑑,使印鑑易被盜用。無獨有偶,國票案及理律案都恰好在印鑑管理上有極大缺失,理律案因為「信任」兩個字而授權劉偉杰全權處理客戶股票事宜因而將相關印鑑統一由其保管;國票則是將印鑑隨意放置在員工辦公桌上,對於每個員工所持有的印鑑缺乏有效的管理機制,隨後才會引發一連串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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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 Born With Flaws (Part 3)

Corporations create affiliated companies for synergy, business development or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integration. But they seldom take the operations of the affiliated companies into account then designing the internal control systems. 內控機制的先天缺陷-關係企業之內部控制遭到忽略 公司為了水平整合、垂直整合、綜效考量及業務拓展等因素經常必須設立關係企業,但是部分公司在設計內部控制制度時未將關係企業的整體營運活動一同考量,容易造成內控的漏洞。實務上,時有母公司未於內部控制制度中訂定子公司的內部控制作業、未督促子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亦未對子公司執行稽核作業。 某些上市、上櫃公司因為經營規模龐大,通常都在國外擁有關係企業,但是因為語言因素以及管理成本之考量,對於關係企業的內部控制要求僅止於案時提供其財務報表,方便總公司編制聯合財報。如此一來,縱使企業有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若未確實要求關係企業遵循,也是枉然。總公司內稽人員只能以書面方式複核關係企業所給予之內控自評結果,效果有限。 關係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如果被忽略也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首先,關係企業營運的好壞會影響到企業本身,不論是在投資的獲利方面或是商譽方面都有舉足輕重的影響,若是因為關係企業營運上出差錯,企業本身也會因此受牽連。除此之外,一定規模以上的企業每年都必須請會計師簽證期財務報表,而公開發行公司也必須製作關係企業的聯合財報。舉例來說,資產負債表是財務報表之其中一種,必須經過會計師簽證的,而關係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是以長期股權投資的項目來呈現,如果會計師想了解該表上長期股權投資損益數字的正確性,則勢必必須也去了解關係企業的財務報表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 縱使關係企業有了內部控制制度,也還沒完!總公司在查核關係企業、分公司或其他營業據點之工作上仍然會有實際上無法解決的齟齬。以下以證券商查核公司之實務為例: 目前實務允許證券商可以不在分公司內設置專職之稽核人員,只須指派專人辦理分公司查核作業。簡單的說,就是證券商對於其分公司的稽核方式有兩種。第一種叫做「專任稽核制」,就是每一家分公司必須設置至少一個專職的內部稽核人員,此人員只能負責內稽事務而不得處理其他種類的業務。第二種則是「自行查核制」,此種制度不要求分公司設置專職的內部稽核人員,而是可以指派兩位「兼職」的人員,在處理他種是業務之餘來處理內部查核作業。這兩種制度的另一個差別在於總公司查核分公司之頻率不同,前者半年一次,後者則是每個月就要一次。 然而,根據實務上的經驗指出,分公司內部控制優劣的重點並不在於採行哪一種稽核或查核制度,而是稽核人員本身是否具有「超然的獨立性」與管理階層的支持與重視。縱使在主管機關認為比較好的「專任稽核制」下,該專任稽核人員長期派駐在分公司,必須每天面對分公司經理人的臉色,本身的獨立性堪慮,是否能確實揭露分公司之缺失給總公司,是一個大問號,更別提「自行查核制」,由分公司所指派的兼職查核人員了。 總而言之,重點在於如何找出一個可行的方法來讓總公司有效的、獨立的稽核分公司的內控制度,才是正本清源的方法,否則就算關係企業或分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再好也無法確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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