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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vacy Shield 隱私盾 – 美歐個資保障協議
Privacy Shield 隱私盾 – 美歐個資保障協議
2016 年 02 月 04 日
華爾街日報報導了有關歐盟與美國間的「資料隱私協議」之相關新聞:
U.S., EU Reach Deal on New Data-Transfer Framework
U.S. makes binding assurances on Europeans’ personal information
這份華爾街日報四千多字的報導,我們用以下三點扼要講完:
1. 歐盟最高法院在去年宣告與美國間的「資料隱私協議」因為保障措施提供不足而無效。
2. 昨天美歐達成新協議「隱私盾」,准許歐盟個資存放在美國的data centers,美國也會作出書面承諾不對其進行大規模之監控;並且,只要歐盟之消費者提出申訴,將有強制仲裁之規定,保管該個資在美國的公司必須配合,美國政府也要設置專責人員協助調查。
3.新協議尚須經過歐盟28個成員國各自的個資主管機關核准、歐美還要訂出一大堆的執行細則;此外,這些規範縱然全部制訂完成,在歐盟法院仍將接受隱私權倡議者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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