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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unsel group

A boutique firm with unparalleled expertise 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We have good command of industrial ecology and legal practice, and have undertaken highly regarded cases. Because the small business scope, we pay more emphasis on effectiveness and efficiency, and choose clients with deliberation. The managing partner not only has extensive experiences in various legal issues more over than 20 years, but invests and manages several technology companies. In addition, he always checks each case rigorously. Clients’ business objectives are our primary focus. To achieve the same in the most cost-effective fashion trumps all seemingly sophisticated legal discussions.

Part-timers' Rights

2016 - 11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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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unemployment rate is looking good. It rose to 10% in 2008 but has been at around 5% over the past two years.

美國的就業數據表面看來不差。失業率,08年金融海嘯後曾飆上10%,但最近這兩年都落在5%左右。

然而,因為失業數據裡不包括「對人生絕望不再求職的」、「打零工的」、「每月工資無法滿足食衣住行的」那些人,而他們也正是希拉蕊口中低教育程度、低工作技能、既可悲又沒尊嚴的”Deplorables”。看不見自己的未來,於是大家就送給了川普四年「讓美國再次偉大」的未來。

計時工必然賺很少嗎?

美國餐飲業普遍的現象,小費(通例是收銀機帳單金額的10%以上),是顧客在付帳時隨自己開心給的。如果不算速食業,那種坐下來好好吃頓飯、有服務員去桌邊幫你點菜的餐廳,在大城市裡,平均每餐加上非酒精飲料和甜點,一個人吃到US$40(不提中餐晚餐價格差異、也更不提開上一兩瓶葡萄酒動輒餐費翻倍)以上根本不算件事。服務到讓客人開心,小費給15%同樣也不算件事。以平均每桌二人、五名服務員伺候二十桌、每天每桌從中餐到晚餐總共做了三輪來計算,那家餐廳當天的小費會收到:

20 * 3 * 2 * $40 * 15% = $720
這金額除以五,每位服務員當天平均進帳$144

他們如果每月工作22天,不算基本時薪(各地不同,但多$10/hr起跳),小費就能月收$3,168;你沒看錯,正是台幣十萬。這只是算還可以的餐廳,但絕非頂級餐廳。此外,IRS統計,有40%以上的小費(老美吃飯付現金的比例不低),是被服務生暗槓根本沒報稅的,比正職上班族還爽。
只從這種計時工界算不差的例子去看,他們要爭什麼勞動權?

嗯嗯,你是以為月收美金四千多能在大城市過什麼好日子啊?

再者,這數學人人會算,高級餐廳桌邊服務甚至侍酒的技能卻非人人都有,大部分的服務員也就只是手腳快嘴巴甜長相不醜的跑堂而已。要爭這種位子的,比比皆是。他每個月都能做好、做滿、還做到老嗎?請了個假,老闆還會繼續給他足夠的時數嗎?臨時缺人手,叫他卻叫不動(比方說,得去小孩學校的親師會),和餐廳以及其他同仁間的關係又能顧得周全嗎?

因此,美國各地方政府,就開始規範這些小事,比方說「排班的班表要二星期前貼出來」、「臨時更動班表的話時薪必須增加」等等。業主擔心其人事支出暴增、運營彈性降低,自然光火。別以為台灣的老闆才會對這種事情反彈;人性,全球皆然。

Employers call scheduling regulations a solution in search of a problem and say workers initiate most scheduling changes. They warn such laws would remove employer autonomy and penalize businesses because of a small group of bad actors.

They say the regulations boost employer costs and reduce flexibility. “I will have to raise my prices,” said David Jones, who owns two Subway sandwich shops in Seattle. He says the scheduling law adds a “complicated layer” to the cost of the recent Seattle law increasing the minimum wage. Mr. Jones expects many employers to try to cut costs by not fully covering shifts, “So when somebody calls in sick, everyone will just have to work harder.”

聽起來很熟悉,對吧?不過,傳統上親資派的共和黨這次席捲全美,而川普卻又靠這些「可悲的人」選上,這趨勢明後年會怎麼走,大家都說不準啊。

新聞來源:
Local Governments Arrive on Schedule to Buttress Part-Time Workers

圖片來源:
chrisada @Flickr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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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al Controls Can Be Easy

We have introduced the history of internal controls in the previous chapters in this book, including its goals and factors and related laws and practices. 在前面的章節當中本書對「內部控制」的來龍去脈做了詳盡的介紹,包括內部控制的三大目標(營運效果與效率、財務報導的正確性及法令的遵循)、五大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與溝通及監督)、美中台的相關法令規範與我國內部控制實務上遭遇之困難,相信讀者們對於內部控制的大致上輪廓已經可以瞭然於胸了!然而,「嗯,我知道內部控制是怎麼一回事了!」與「我的公司已經有一套簡單、實用又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了!」還是兩碼子事。 內部控制制度既然是一種公司內部從上到下所有部門間的標準作業流程,其牽涉公司當中的所有部門包括行銷、業務、生產、設計研發、會計等各種不同專業的部門,要設計一套適合自己的公司、簡便、有效、符合成本並且能隨時應變環境變化的內部控制制度卻不是人人做的到的事情,實務上還是常常遇到許多困難如:內部控制制度本質上的缺陷、淪為應付主管機關的稻草人以及無法確實稽核分公司的業務。 先說一個發人省思的小故事:小明是一個從小就很健康,不太常生病的小孩子,某一天小明不知怎麼的開始不停的打噴嚏、流鼻水以及眼睛紅腫,小明的爸爸媽媽以為小明著涼感冒了,就帶小明去看醫生。 醫生說小明的症狀應該就僅僅是普通的小感冒,吃個藥、多喝水幾天之內應該就會好了,小明的父母也因此就放心許多了,帶著小明回家了。沒想到把三天的藥都吃完了,小明還是會不停的打噴嚏、流鼻水 ,症狀沒有什麼改善,小明的父母擔心是不是有什麼嚴重的疾病沒有被檢查出來,這一次帶小明去比較大一點的醫院,想要做全面一點的檢查。 大醫院的醫生雖然幫小明做了全面性的身體健康檢查,卻沒有發現什麼重大疾病或是不對勁的地方,認為這只是之前的流行性感冒病毒比較頑強,還沒有被治好而已,所以就開了一個禮拜份量的特效藥給小明。這一個禮拜小明按時吃藥、勤補充水分,而且充分的休息,但是一個禮拜過了之後,還是沒有明顯的改善,小明的父母對於小明的病情感到非常頭痛,不知道如何是好。 在某一次的家庭聚會當中,小明的父母與其他親戚談論到小明的病情,小明的伯父認為小明可能不是感冒而是過敏,因為他的小孩也曾經有與小明類似的打噴嚏、流鼻水的症狀,一旦遠離過敏原就會不藥而癒。小明的富母這時候才恍然大悟,因為在小明生病的不久之前,他們買了一隻寵物貓當作生日禮物給小明飼養,很可能就是造成小明過敏症狀的元兇。 果然,在小明的父母把寵物貓送給朋友收養之後,小明再也不會打噴嚏、流鼻水了,又恢復成健健康康的小男孩了。 小故事,大道理:當我們在生活當中遇到問題的時候,往往只看到問題的表象,沒有抓到本質與核心,所以在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的時候也會朝向錯誤的方向前進,最後的結果就是投注許多金錢、時間與心力確無法解決問題,只想到治標,沒想到治本。小明的父母與醫生都以為打噴嚏、流鼻水就一定是感冒,所以就以此為前提來治療小明的症狀,結果是治標而徒勞無功;一旦小明的伯父一針見血的指出是過敏之後,輕輕鬆鬆的就解決了小明的過敏問題,這才是治本之道,正本清源之法。 同樣的道理,在建立、維持公司當中的內部控制制度時,我們也必須先找出問題的核心、本質,直接針對核心問題提出有效方法,方能以花費最少成本的方法來達到最大的實際效益。 而這個內部控制制度的關鍵核心就是電子化的文件管理。

Waterland Securities (Part 3)

Two steps of fake transaction made by Yang allowed him to steal the commercial paper of Waterland and sell them to Bank of Taiwan. 楊瑞仁所操控的兩階段假交易,讓他偷走國票的商業本票得以賣給台灣銀行,然後國票再把這些賣本票所得來的錢退給根本不實際存在的人頭戶,使楊瑞仁獲得資金。當然國票弊案的出現是許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其內部控制上的防範漏洞包括空白本票的保管、印鑑的管理與使用、電腦系統的設定、國票總公司的對帳方式等都是造成弊案不可或缺的因素。 其實問題之關鍵仍然是出在文件,國票弊案的最大功臣是文件,日後要防止此類弊案應該,也唯有從文件的管理下手才是最有效的辦法。 國票案裡面最重要的兩份文件為何?─就是楊瑞仁犯罪兩大步驟的交易文件。第一步驟的文件是賣出偽造商業本票給台銀時所附「賣出成交單」、第二步驟的文件則是「附買回交易」所列印、傳給國票總公司的「收付款憑單」。 假成交單騙過了台銀,使台銀買了假本票並且付錢給國票公司;假付款憑單則是使國票總公司誤認帳戶裡的錢是附買回交易而得來的,因此會把錢匯給楊瑞仁的人頭戶。 這兩種文件在案件中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如果沒有偽造的成交、付款憑據楊瑞仁將無法順利遂行其意圖,但是國票對於這些文件的管理卻與他們的重要性成反比,只抓總數而不核對詳細細節、公司電腦鎖碼流於形式,輸入及列印的資料可以任意刪除而釀成巨禍。 這是另一個資訊不充分的例子,楊瑞仁利用公司的電腦系統列印了許多交易文件國票確無法查知,這些假交易的契約書在哪裡?銀行匯款單或對帳單又在哪裡?這些文件都是揭發弊案的最佳幫手,國票有沒有予以妥善管理並且詳加監督? 國票該如何改進其文件控管流程?其實在其電腦系統的設定上有非常大的進步空間。首先,其電腦系統的接近權限設定可以改成非上班時間時無法進入使用,楊瑞仁若硬要在上班時間列印不實文件,其露出馬腳的機會就會大幅增加,他可能因此怯步。第二,電腦系統上不管列印了什麼文件,系統都必須自動備份並且予以保存,不得任意刪除,有利公司稽核人員利用文件的管理來監督公司員工的營業狀況,隨時應變,一有不正常的交易出現立刻可以調查相關文件的內容,即時遏止犯罪之發生。 國票案小筆記: 國票案再度突顯了一個觀念,也就是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與否,對於企業的整體發展與生存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區區一個營業員,就可以利用公司內部的各種漏洞、疏失,從公司搬走數百億元而不被發覺,那如果是高層要舞弊的話不是猶如探囊取物般輕鬆? 1. 企業與其客戶所為的各種交易當中,會出現各類的文件,這些文件都是企業重要的資產,攸關企業的存亡。 2.…

Internal Control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generally means a set of methods to manage and supervise corporations. (一)公司治理的意義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概念一般泛指公司管理與監控之方法,依照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之定義,「公司治理係指一種指導及管理並落實公司經營者責任的機制與過程,在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利益下,藉由加強公司績效,以保障股東權益」,一家公司成立的目的不外乎是獲取最大的利潤,而公司治理就是在幫助經營者尋找一個最佳的經營、管理公司的方式來為股東尋求最大的利益。而公司治理除了保護股東之投資、謀取經濟上之利益而討論經營與所有權之衝突之外,亦討論其他關係人相互間、與公司間之互動對公司之影響,由此可見公司治理的範疇相當廣泛。 其目的在於保護股東及債權人之權益,因為公開發行公司所取得之資金是來自於市場投資人或是債權人,所以對於社會、股東、投資人負有一定的責任,在公司董事會的結構中提供監督、顧問的角色,使公司透明度增加、投資人信心增強,進而提升公企業競爭力。 公司治理的架構基本上可以分為內部監控機制與外部監控機制,內部機制是指公司透過內部單位自治的方式來管理、監督公司之業務而設計之制度,如董事會、股東會、監察人、獨立董事之運作以及內部稽核制度之設置。外部機制則是經由法律的規範、主管機關的管控、會計師以、律師的查核意見及市場的監督力量來防止經營者徇私而全力追求公司最大利益。 公司治理已經成為政府當局以及民間企業的努力方向,完善的公司治理對於企業本身有極大助益,諸如:健全公司經營策略、有效執行並予以監督、維護股東及債權人權益、資訊透明化、強化競爭力、面對危機時具有較佳應變能力、較易吸引國外資金等。 (二) 內部控制在公司治理下之角色 內部控制是眾多公司治理規範方法不可或缺的一環,於前面的章節中,我們提到公司治理的架構可以大概分成內部監控機制以及外部監控機制,內部監控機制在處理的問題就是希望能透過公司內部的單位來監督公司各種業務的執行,諸如董事會、股東會、監察人、管理階層以及內部稽核單位等等。 既然內部控制制度是著重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並且是由公司的管理階層負責建立、其成效受到公司內部大小單位配合與否而影響,本身也屬於公司治理內部監控機制之一部份,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在1999年5月發表之「公司治理原則」(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中所提出的三領域五原則與內部控制三大目標不謀而合。 所以說穿了,其實內部控制制度本身的出現就是為了要實踐公司治理的精神,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保護公司各種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而我們就必須有不同的辦法來達成這樣子的目的。諸如:公司內部設有股東會、董事會、監察人或是獨立董事等內部機關來監督、制衡經營階層;政府除了制定相關的法令規範之外,也另有行政院金管會來從事外部的監督工作;內部控制制度則是著重於整個組織的運作流程,希望能夠透過這樣子的流程制度設計,來達到目標。當然上述的各種規範、制度都是彼此相輔相成的,無非都是希望企業能夠有好的公司治理。 (三) 內控三大目標 每一家企業都會有自己希望能夠達成的目標,最常聽聞的可能是希望今年的營業額達到多少、預計擴張幾家營業據點之類的。當然,公司有大有小,經營的項目也千奇百怪,各公司企業欲達到的目標自然也是推陳出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