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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 to Germany (Part 1 - We Should be Proud)

2014 - 09 - 16

For my clients’ businesses and my own investments, I have traveled North America coast to coast for over 60 or 70 times since I became a lawyer.


當律師以來,為了客戶和自己的投資,在北美洲東西岸間飛來飛去的次數自己數不清,六七十次以上總有吧;最誇張的是有一回公出洛杉磯,居然只在地面上待了24小時就和同班機組員飛回台北。北上深廣就更別說了,一年總得跑個五六次。

我從來都不是去那些地方參加什麼了不起的「大會」的。我也不認識那些地方有多少位牛逼到不行的創業家或風險投資人。我去每個地方所扛的任務,就是實打實地和當地的律師、會計師或生意人談判、敲合同;我得先讓自己裝上對方的洋腦袋或中國老闆的腦袋,才能稱職地演好deal maker的角色。

從菜鳥律師幹起,之前要出差,連秘書都沒得使喚,也不會有人落地接待。20年前上網訂機票訂旅館租車這種東西是不存在的,而因為自己的行程得經常變來變去,所以也沒法子信任旅行社,就總是自己打國際電話搞定一切大小事。Road warrior就是形容我們這種「不得不搞清楚各個地方的人文、生活、商業狀況,並且必須要能瞭解怎麼做才會通,而怎麼做就保證碰壁」無奈的小人物。

因此,台灣創業環境好不好、台灣生活好不好、台灣法律好不好,請別再聽、也別再轉傳教主、大神的評論。在自己這個業界,我的實戰經驗真的還算很淺,比我厲害的專家很多。但那些成天在台灣張牙舞爪的人物,除了搞論壇、辦活動、寫無知的討戰文以外,我還真的看不出來他們會啥。聽他們的,不如靠自己的雙腿多跑幾萬哩路。

講回此趟德國行。這是我第一次造訪以哲學、古典音樂、Third Reich(1933-1945的納粹第三帝國)、Führer(領袖,在用法上主要指的當然就是希特勒)、高級汽車和機械化學工業… 而聞名的國家。

有幸和我的合夥人 Joshua Sun 在台灣開始MUZIK-Online.com的古典音樂大業。團隊近四年來舉世無雙的願力,現在贏得了執古典音樂業界牛耳的Unitel Classica與柏林愛樂數位音樂廳的尊敬。畢竟我們所已經完成的,不論從古典音樂或IT的專業角度看,都是他們目前還只能遙遠地「想像」的精緻佈局。但在這兒,還是先聊聊德國的交通吧。

交通

1. 小客車:新的BMW, Mercedes, AUDI, Porsche在街上並不常見。多數德國人即便是大塊頭也只開小車,我只是中等身材,但坐進去他們當地人的車子還真與自己原本的期望值差距太遠。這點,在第一大城柏林和第三大城慕尼黑都一樣。車子本身便宜,但連柴油一公升也要價破了台幣五十元,加上市區停車位既貴又不好找、計程車更不是隨招就有,所以大家還是以十分發達的公眾運輸系統為主。

2. 計程車:承柏林愛樂的招待,在開完會後的第二天去他們著名的Philharmonie,在最棒的位子欣賞了PETER EÖTVÖS在他70大壽所指揮的音樂會;但結束後,大票大票的人擠在音樂廳前方的公車站和計程車招呼站,等著不知何時才會到來的運輸工具,我受不了,打開手機導航,花了20分鐘走到更多人聚集的Sony Center,才搭上計程車回旅館。計程車的車款,的確有一半以上是Mercedes,但司機們的英文多半極度破爛,儘管我的英文既沒有台腔又夠流利,但問些簡單的當地情形,四位中有三位都理解不了,更別說回覆你了。

3. 陸地公眾運輸系統:至於火車站或地鐵站,可千萬別拿台北捷運或台灣高鐵的標準去比。髒亂,是映入眼簾的第一印象,不論在柏林或慕尼黑,處處是煙蒂紙屑,車上的老弱婦孺也沒半個人讓座給他們。以火車內部而言,如果不是一等車廂,多半是對坐的四人座位,座椅全是固定的,除了不能調整傾仰以外,四個成年人對坐時即便人人坐挺還是會膝蓋碰膝蓋;再加上車內空調系統故障,氣悶到我的火全炸出來,一趟二個小時的旅程我心裡咒罵至少上萬遍,想說,就連台灣30年前的莒光號也比你強。

4. 國內航線:飛機就更別說了,從我三十歲以後不論去哪兒都沒坐過經濟艙,但靠著Lufthansa奇妙的國內線商務艙,我還真是長知識了。從慕尼黑往返柏林的A320,商務艙和經濟艙的座椅完全一樣,前後排間隔超小,就像松山飛澎湖用的ATR-72,椅子本身又薄而支撐度又差,中間是走道,兩邊各是三張座位。那麼噴了貴一倍多的票錢,我買到什麼?優先登機權、勉強能入眼的簡餐、三張椅子中間那張不坐人,就醬。靠,別說我們舒適度還算有80分的高鐵商務艙了,我十幾年前每周飛北高兩三次,連舊到不行的MD-90都比Lufthansa好太多。至於地勤?講到這裡我就想破口大罵。因為西柏林機場超小,從curb side到登機口的直線距離大概只有30公尺(就連台中水湳機場都比這個大,我只在美國小地方的小機場看過這種layout),但是要容納的起降又不少,所以對於第一次到訪的我,實在不太習慣。不論在抵達或離開柏林之際,在領取行李或check-in時都有些規則沒搞清楚,但兩次所分別接觸的兩名女性地勤,不但毫無協助國際旅客的態度,更在自己的本職學能上,連用最簡單的英文去表達都語意不清。

5. 步行:剛到德國的前二天,被行人隨時(不管紅燈或綠燈)、隨地(不管是在路口或馬路的正中央、也不管是只有一線單行道的小街或是往來有八線且位於商業區的主要幹道)穿越馬路的景像給嚇到了。連看了三天、從慕尼黑看到柏林之後,我也融入當地人的文化了…

6. 腳踏車:在台灣的路面交通我覺得最受不了的,是機車。上下班時其數量之龐大、不分快慢車道隨意亂竄、搶到空位就隨處亂停卻鮮遭拖吊的現實,是我們仍然停留在二流國家的主要表徵之一。德國沒這檔事,還好;但其腳踏車在停放上之恣意與凌亂的程度,讓整個市容看上去也舒服不起來。所幸柏林才三百多萬人,慕尼黑更只有一百多萬,如果他們人口密集之程度像七百萬人的台北、或動輒破二千萬的北京、上海、重慶…

精神文明勝利法

德國人因為數百年來在哲學、古典音樂等領域的無比卓越,所以在物質上縱然只能享有這種待遇,他們依舊甘之如飴。即便如此,儘管我同樣沈浸在他們的康德黑格爾貝多芬布拉姆斯馬勒之中,但是仍舊對德國人所過的苦日子懷抱著萬分同情、幾乎要流下了悲憫的眼淚。德國國歌借了海頓的優美旋律,自是大大加分;而在歌詞裡的 “Deutschland über alles” (Germany above all),似乎正是他們精神文明勝利法的具體寫照啊!

(本文為本所主持律師劉立恩德國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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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olution of Internal Control

【第肆章 – 內控基本觀念二】    既然內部控制是一種過程,那麼理論上從人類有群體社會之後就會出現內部控制的事實,比如說如何經營一個初始的家庭或是聚落等等。而在企業活動中,內部控制一詞最早是在1949年由美國會計師協會所提出來的。 依據1949年被提出的定義,內部控制是為了達到確保資產安全、確保會計資訊的正確、促進營運效率及確保員工遵循既定的管理政策之方法與措施,與現今廣為接受的定義是差不多的。 1950年內部控制第一次出現在美國的法律當中,要求公司要有相當的內部控制。 1958年美國會計師協會又將內部控制區分為會計控制及管理控制,前者著重財務文件的正確性及資產安全,後者促進營運效率及法管理政策之遵循。 1977年美國頒布「懲治外國行賄法案」,規定凡是受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規範之公開發行公司必須建立一套有效的內部控制。    1988年美國會計師協會澄清及擴大內部控制的觀念、認為內部控制結構包括三種組成要素:控制環境、會計制度、控制程序。    1992年美國COSO委員會提出「內部控制:整合性架構」(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1994年提出整合性架構的補充報告,除了提出內部控制三大目標外還提出了五大組成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與溝通、監督。    1996美國會計師協會修正其審計準則公報,確認內部控制的架構是由COSO委員會提出的五大要素所組成。 1996年COSO委員會提出「內部控制衍生議題」(Internal Control Issues in Derivatives Usage)的研究報告。 2002年美國因應2001年所發生的恩龍案而制定了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其中第404條要求公司於提出年度財報時必須附加關於內部控制制度建立、維持及其有效性評估之報告,第302條則規定公司管理階層必須提出聲明書,保證公司揭露之財報或內部控制等相關報告所提供之資訊為真實。 整體上看來內部控制經歷了三種不同的階段,最初內部控制的概念是源自於內部牽制,一件事情分別由公司內的兩個人或兩個部門以上來處理,藉由互相牽制的辦事方法來防止舞弊或錯誤,此種分權的概念在18世紀工業革命後,大型企業出現後受到歡迎。 1940年代內部控制的概念慢慢擴及到企業的的各個領域,內涵已經包括了企業整提的經營手法及各種企業內制度,並且可以區分成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各國法規也逐漸要求公司的內部控制符合相當的水準。內部控制制度在這個階段當中逐漸深化以及具體化。 於1990年代後內部控制又進入新的里程碑,COSO委員會針對內部控制制度提出三大目標、五大構成要素等,成為全世界內部控制制度理論的權威性研究報告,其內涵遠比先前的任何一個概念都來的廣泛。 參考資料: 1. 陳文彬,企業內部控制評估。2-3頁。 2. 内部控制的演進及其發展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