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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娼嫖.假道學
2006年時,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總統府參議郭文彬等人進入神秘招待所引發風暴,游錫堃昨要求黨公職人員勿涉足不良場所,三寶立委卻另有看法。蔡啟芳說「大家輕鬆一下喝喝酒,不請一些『鶯鶯燕燕』,酒怎麼會好喝?」林重謨則說「立委說沒上過CLUB,沒去過酒店,那是騙人的」…
沒錯,我們在晚上辣妹身上衣服沒兩件、裙子幾乎遮不住南半球的場合,和立委、官員、分局長、檢察長、庭長…都喝過酒。這些地方,只要你和幹部熟,過來坐檯的,框了全場,隨時都能帶走;帶走之後一切隨意只要別出事就好,多半不超過NT$8,000都能搞定。
這件事誰不知道?也許有很多老百姓不知道。但官員、立委、警調、法官、檢察官…沒有一個不知道。這種法律訂下去,什麼鬼用處都沒有,他們也全都瞭然於胸。
性需求是和人不能不吃飯一樣的基本生理需求。男女如果在夜店剛認識一夜激情,這樣可以;但男女如果在酒店剛認識一夜激情再附加一點新台幣,這樣就不行。從頭到尾,男付錢女收錢二邊都獲益,沒有被害人。既如此,何苦還堅持訂這種法?從法律專業的觀點看,是笑話、是官員立委聯手說瞎話,目的只有一個:堵假道學的嘴。
附帶一提,訂娼嫖都罰的法律,必然將助長一樓一鳳(說得難聽就是私娼寮)隱身住宅區的趨勢。因為,沒有請到搜索票,警調無權要求民宅開門檢查;而因為嫖客也要罰,所以警察就更難找線民去釣魚只罰娼不罰嫖,這會讓更多的小套房出租當成歡場。對於社會上奉公守法的善男信女之權益保護,訂下如此白爛的法律,鐵定有損無益。我們且拭目以待吧!
設性專區?多數縣市 都說不想設
【2011-11-05 聯合報╱地方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社會秩序維護法昨天修正通過,授權地方政府可設立「性工作專區」,但多數縣市政府都有治安疑慮,不打算設置。台中市長胡志強說,市府不會因為法令修改,就推動不一樣的政策,市府沒有規畫。
嘉義市長黃敏惠表示,嘉義民風純樸,若設性交易專區,民眾不會接受,市府不會設置。台南市長賴清德也說,台南市是文化首都,若設置性專區不符合城市發展需要,大台南區域計畫通盤檢討,裡頭並無性工作區這一項,「只要我當市長,就不會設性交易專區。」
嘉義縣長張花冠說,她一直要將嘉義縣打造成「田園城市」,一旦設置性專區,會背離縣政發展,她反對設置。雲林縣長蘇治芬也說:「設置性專區沒有急迫性,縣內還有更多重大建設要推展。」
新竹市長許明財更說,紅燈區會影響城市形象 ,擔心孩子會受不好影響,產生價值觀混亂,「目前竹市都沒有設置紅燈區的想法」。新竹縣長邱鏡淳說客家鄉親純樸、保守,擔心影響縣民的生活品質,未來娼、嫖被查獲都會「依規定辦理,該罰就罰」。
桃園縣副縣長李朝枝表示,多數議員反對設立性交易專區,縣府之前民調,反對的占四成九,只有二成五贊成,所以桃園縣不會設專區。宜蘭縣長林聰賢表示,縣府完全沒有設專區的規劃,若設置性交易專區,不僅有違縣民的努力,更會讓觀光客止步,對全縣整體發展有害無益。
雖然還沒有縣市願意設性專區,但早年桃園、台中、宜蘭、台南與澎湖縣發放合法妓女戶(即公娼)執照,迄今全台還有十戶卅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