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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遠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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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Spotify

2014 年 04 月 14 日

Spotify 如何設計產品

Spotify 是一個瑞典的精實創業專案,它同時保持著一個很棒的產品交付記錄。他們的產品廣為使用者和藝術家喜愛,並且像病毒一樣傳播開來:他們有超過 2000 萬活躍使用者,500 萬付費使用者,並且使用者數量增速迅猛。舉一組數字說明問題,Spotify 在美國這樣一個已經充斥著不少音樂軟體提供商的海外市場,只用了 1 年時間,就把付費使用者數從 0 上升至 100 萬。

http://www.inside.com.tw/2014/04/09/how-spotify-builds-products

 

Spotify是一家估值很高的公司,上一個round的financing已經喊到了US$5B!!! 五十億美金,就是一千五百億台幣,已經超越了宏達電和友達。

但是,我與INSIDE這篇的看法不同;不論從使用者接受度觀點、或從廣告主觀點,Spotify都算不上是個成功的產品。它每年虧掉幾億美金不說(何時能轉虧為盈,以我親身處理數位音樂相關事務這麼多年的經驗來看,機會不大),即便以使用者的接受度而言,從數據來看,也是不敢恭維。

Spotify自己公布的是,全球active users有二千多萬人,pay subscribers有六百萬人。就算它講的是真的好了(它目前仍是一家完全私人控股的公司,不需對外界公佈財報年報),這樣的成績能不能看?對照一下好了,台灣加上香港總共才不過三千萬人口,就有超過2%(六十萬人)付月費給KKBOX,它早就已經出現相當好的獲利,而進軍日本亮眼的數字還先按下不表;回過頭看Spotify,它在超過四十個國家開台(Andorra, Argentina, Australia, Austria, Belgium, Bulgaria, Colombia, Cyprus, Denmark, Estonia, Finland, France, Germany, Greece, Hong Kong, Iceland, Ireland, Italy, Latvia, Liechtenstein, Lithuania, Luxembourg, Malaysia, Malta, Mexico, Monaco, Netherlands, New Zealand, Norway, the Philippines, Poland, Portugal, Spain, Singapore, Sweden, Switzerland, Taiwan, Turkey, the United Kingdom, the United States,),這些國家人口總數加起來約有十億,只有2%的”active users”、而pay subscribers只有0.6%!!!

更別提,Spotify的廣告模式根本一成不變,它主要的思惟就是把免費使用者趕到付費那兒去。難怪,它在廣告上的收入,不佳(台灣開台這麼久,根本看不到廣告主買單)。在使用者付費上的收入,也不佳。它要再不找出對的路子走,就算不斷地靠著re-finance去撐,也恐怕撐不了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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