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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天遠律師事務所

這是一間深研科技與商務的事務所,我們精通產業生態及法律實務,承辦過的案件亦常受社會矚目。

我們小而精,所以慎選客戶。

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同時投資管理多家科技公司的主持律師,始終逐一把關每個委任案件,團隊亦時時設身處地,協助客戶以最經濟的手段達成商務目標。 天遠深信,空談法律規定毫無意義!

曲解法律 + 恫嚇企業 + 討好選民 = 執政失格!

2011 年 11 月 03 日

為了選票討好百姓,無可厚非。但是位居行政院副院長之高位仍無的放矢,我們就無法接受。不懂公平法,一可以不說,二可以請教專家(例如我們),三可以回家K書;就是不准曲解法律、恫嚇企業、討好選民。

我們之前就從經濟分析的觀點,論定「聯合漲價行為」縱使被罰,罰鍰小小相對於實際漲價收益大大,對廠商而言有暴利可圖,他們會不做嗎?要杜絕聯合漲價,必須修法,讓罰鍰額度高於其收益。

偏偏行政院副院長又兼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主委的「陳沖」,可能在做夢時以為自己公平法也懂,就大放厥詞「業者如果不降價,就可以用牢獄之災伺候」。我們就來檢視,他講這個話,憑什麼。

公平法14條禁止廠商為聯合行為。違反者,除被科處罰鍰外,公平會依例會在處分書中,命其「立即停止」該聯合行為。如果廠商再不聽話,同法35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14條…經…命其停止…而逾期未停止…或停止後再為相同或類似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合意漲價,其應罰的行為就是這個「合意」與「漲價」。聯合行為完成,一杯咖啡漲5元就成定局;公平交易委員會命廠商立即停止其聯合行為,就是要求他們不准繼續再去聯合漲價,但漲了,這個行為已經作完,他們充其量只要不再繼續漲,其行為即已停止。超商或賣牛奶的付了罰鍰之後就算不降價,一個行為還是一個行為,怎麼有能讓他們去關?作為行政院副院長,哪有權能把「不降價」的廠商送進監牢?陳沖大概是看到美國反托拉斯法罰面板業、把奇美及友達整得死去活來,還能抓人去關,就以為台灣依照公平法也能這樣搞。你搞看看啊?!公平交易法從1991年公布以來,有哪個案子是這樣辦的,你舉個例子出來看看啊?

政府依法行政。果然,這些人喊口號比較快。

消保會:咖啡不降價 有法伺候

【2011-11-03 聯合報╱記者曾雅玲/台北報導】

公平會昨天認定十月初超商咖啡聯合漲價,罰款五十萬元到上千萬元,各大超商業者立即提起訴願。行政院副院長、消保會主委陳冲表示,早已建議公平會分析超商咖啡成本、以利攻防;消保會將公布不漲價業者名單,漲價超商若不改善,也有公平交易法「伺候」。

陳冲昨天到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報告消保會業務,朝野立委關心超商咖啡聯合漲價事件,消保會有何作為?

陳冲表示,尊重公平會獨立行使職權、對超商咖啡聯合漲價祭出罰鍰,但自己曾建議公平會分析咖啡成本,以利將來行政訴願攻防。陳冲舉例,二○○六到二○一○年間咖啡豆漲了百分之八十九,去年到今年也漲了一倍,但咖啡豆僅占咖啡成本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廿五;他認為不是成本影響價格,反倒是「市場供需決定價格,價格決定成本」。

立委質疑超商業者提訴願、以拖待變,上千萬元罰鍰能否收效仍待觀察,但超商「一杯咖啡漲五元,每天持續在賺錢」,希望陳冲乾脆要求超商直接降價。

陳冲表示,若裁罰最後確立,按公平法規定通知後,業者卻不以「降價」等方式改善,刑責便緊接而來,「(業者)雖然賺了錢,但總要有人進去坐牢,這是相當麻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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