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關於我們

天遠律師事務所

這是一間深研科技與商務的事務所,我們精通產業生態及法律實務,承辦過的案件亦常受社會矚目。

我們小而精,所以慎選客戶。

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同時投資管理多家科技公司的主持律師,始終逐一把關每個委任案件,團隊亦時時設身處地,協助客戶以最經濟的手段達成商務目標。 天遠深信,空談法律規定毫無意義!

博達 (下篇)

2011 年 12 月 14 日

【第壹章 – 國內案例三】
讀者若還是對於企業內文件的地位半信半疑,我們可以再來看看博達案的另一部分犯罪事實。在博達所假造的五大代理商應收帳款過高[1],已經逾期且無法用循環假交易收回的情況下,葉素菲與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澳洲聯邦銀行)高層互相串通,設計衍伸性金融商品來掩飾過多的逾期應收帳款。首先,博達先將五家假銷貨代理商的債權賣給CTB AUSTRALIA LTD(簡稱CTB)公司(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的子公司),而CTB所支付的帳款則必須存入博達公司在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的帳戶,之後呢,CTB公司再把這個買來的債權轉賣給一家葉素菲設立的空殼公司AIM GLOBAL FINANCE LTD(簡稱AIM),然後博達公司再用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的帳戶裡面的存款來認購AIM公司發行的應收帳款債券。除此之外,在AIM公司將買進應收帳款債權的款項付給CTB公司之前,博達公司都不得動用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帳戶中的存款[1],而且若是AIM公司或是博達公司發生信用問題時,澳洲聯邦銀行可以以交付AIM公司債券之方式來償還其對博達之存款債務。

總而言之,雖然用這個方法使博達的帳戶上多了一筆金額,卻是一筆受限制的存款,其意義目的在於把實際上不存在的應收帳款債權轉變成為不存在的銀行存款債權,就像說謊的人為了避免真相被發現,而只好「以謊圓謊」,說更多的謊話來掩飾之前的謊話。

這部分又會出現哪些文件?除了上述交易的契約書外,依據[2]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必須訂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該程序內應該包括如價格決定方式及參考依據等評估程序,而針對公開發行公司的衍生性商品交易也規定必須在處理程序中納入定期評估之方式,所以在博達公司將其虛偽的應收帳款債權賣給銀行、或是後來認購AIM公司的債券都必須經過一定的評估程序,由相關專業人士來出具評估意見,這也是交易過程中會出現的文件。

博達所做的應收帳款契約以及購買衍生性商品契約的不合理之處從契約書就可以觀察出來,數量龐大的逾期應收帳款怎麼會有人以幾乎是原價的價格購買?銀行裡的存款為什麼無法動用?相關專業人士在評估博達處分其資產時應該要發現問題而出具相對應的評估意見書,稽核人員看到契約書也應該可以發現不合理的地方而依此作成稽核報告以便呈報董事會,契約、評估意見、稽核報告都是這裡面有助發現真實的極其重要文件,對於這些文件當然應該要妥善的管理與保存!

我們也必須強調,有鑑於文件的重要性,本書認為企業必須妥善管理其文件,但是並非意味著文件管理是萬能的,搞好文件管理仍有可能發生如博達案般的弊案。文件管理忠實保存文件的功能可以分為事前、事中與事後三個部份,事前嚇阻潛在犯罪者、事中有助於內部稽核單位或外部專業人士發現問題癥結、事後便利檢調單位釐清事實、追究責任。

文件管理之於企業正如同司法系統之於國家,並非有了犯罪訴追之機制就可以將犯罪完全消弭,其功能在於提高犯罪的成本以及其事後被追究責任之風險,文件管理也正就是秉持如此之精神!

參考資料:
1. 約美金5000萬,以九折4500美金萬的價格轉賣給澳洲聯邦銀行。
2. 轉賣應收帳款債權而取得之價金。

你或許想看 

管你哪國的科技新貴,法律之前都是凡人

台灣歷來數不完的半瓶水偽知識份子,鎮日在牆頭草鄉民簇擁下,以為「法律跟不上科技」這種字樣可以印在潮T上,高調狠批自己的政府,動輒舉美國中國當進步的範例,仿佛台灣的年輕世代沒生出馬雲馬化騰趙長鵬黃崢張一…

美.中.港

因為工作的關係,從97回歸前我就常往返香港台北。在那裡,也有一些好朋友,常保持連繫。 香港會走向何處,一直都是我30年來研究美中並密集造訪之際,不時會跳出來的一個邊陲課題。近幾年來,這座驕傲的城市因為…

Tesla很有趣,看看就好

Tesla麻煩大了。 原本靠著投資人給錢狂燒;而當熱潮退了,大家就發現原來小馬一直都在裸泳。 馬斯克,是擁有卓越天賦,和過人勇氣與拼勁的創業家,無人置疑。特斯拉在股價狂飆的年代,市值也曾經超越產量與營…

第三節 台灣內部控制與法令遵循相關規範

【第伍章 – 台灣內部控制與法令遵循相關規範】 在台灣,最主要的內部控制規範是「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本準則是依據證券交易法的規定授權,而由前主管機關「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向銀行討債:策略決定效果!

處理連動債的案子,去聯合很多位受害者,再把目標放大(從本來只告一家銀行變成告三家、從原本只告銀行變成加告政府、從原本單一案件三百萬拉高到三億…),其效果有三: 1. 媒體曝光機會增加;但是, 2. 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