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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重、刑度高 - 友達被老美欺負?
2012.9.24
罰款美金5億、判兩名大主管入獄3年。美國反托辣斯史上的刑度,因為拒絕認罪的友達,寫下了空前的歷史;對友達、對台灣政府、對人民感情而言,都可謂駭人聽聞。,
但很抱歉地,我們必須潑點冷水。友達及其兩位主管被迫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全是李焜燿一意孤行、誤判訴訟態勢的錯。我們之前也曾經對王雪紅和陳文琦在面對訴訟時的反應模式作過相似的探討:「訴訟判斷不及格.競爭環境必險惡」。
5家世界級的面板大廠,三星、LG、友達、奇美、與夏普,在美國被控涉嫌作出非法的價格協議,壟斷面板市場,導致美國的企業及消費者被迫支出較高之價格購買3C產品。
搞價格協議壟斷市場,這件事情真假我們無從得知。但是,純粹從反托辣斯調查的技術面觀察,只要有一家公司窩裡反,承認犯行,不論是在哪個國家都一樣,被指涉參與壟斷的公司,都必敗無疑。原因很簡單:因為形成壟斷(即各家公司去達成價格協議)的決定,本質上都是「君子」間的口頭協議…因此,萬一特別怕死的甲在一接到調查時,就對檢察官自白承認「我有我有…另外乙丙丁戊也都有…我們是在00年00月00日的xxx聚餐時,大家談好的條件…的話,被指名的乙丙丁戊根本連翻身的機會都沒有(除非甲所說的話,就價格部分,被證明與某家定價的事實全然不符)。更何況,在本案中,每家公司包括台灣的奇美在內都承認,只有友達否認到底,棋走到這一步,友達還會有贏面?
企業永續經營之路,不會永遠一帆風順,也時有可能觸犯某些國家的特定法令。處理得有智慧,大事就能化小。孫子早在兵法中就教我們「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這件事情友達究竟有參與或沒參與,到其他四家大面板廠都認罪並且供出友達之後已經不重要了,不是嗎?李焜耀硬拼,想爭一口氣、實現他心中的正義,等於拿小股東的錢、拿副董事長陳炫彬和副總經理熊暉的三年獄中血淚當籌碼去賭。他有資格這樣下注?這才是我們的疑問。
被控壟斷 美重罰友達5億美元
罰金比預期減半 美反托辣斯案最嚴厲判罰之一 主管陳炫彬、熊暉各處3年刑期 11月底前入獄
【2012-09-22/聯合報/A6版/話題 記者陳運璞/舊金山報導】
美國司法部控告友達光電公司操縱價格案廿日宣判,美國舊金山聯邦地方法院認為,友達與同業共謀操縱價格,判處五億美元罰款,兩名高階主管陳炫彬與熊暉各處三年刑期、以及廿萬美元罰款。
華爾街日報指出,這是歷來反托辣斯案最嚴厲的判罰之一,這項判決可能會成為美國反托辣斯法案件的分水嶺;法院允許友達在三年內分四期繳清罰款。
2009年,美國司法部指控友達違法操控價格,2010年7月,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執行副總熊暉等人赴美說明案情,並且捍衛商譽,不料遭美方限制出境,兩人就此滯留美國,官司纏訴至今已逾兩年。
律師廿日曾向法院聲請保釋,希望陳、熊兩人在上訴期間免於入獄,但法官拒絕;律師又要求兩人服刑地點,能夠距離家人較近,法官表示,會向獄政單位反映這項要求。
宣判後,陳炫彬與熊暉看來心事重重,兩人的妻子都陪同出庭,陳炫彬的太太看來難過又生氣,熊暉的太太一言不發,淚水在眼眶中打轉。
據了解,陳炫彬與熊暉必須在十一月卅日之前,向監獄報到;陳、熊委任律師未來將提起上訴,為兩人爭取更有利的條件。
檢方指控本案是美國史上「最重大的操縱價格」,要求法官重罰友達十億美元,並對陳炫彬和熊暉處以十年徒刑與一百萬美元罰款。
舊金山地院並未採納檢方要求;法官說,友達公司打這場官司,已耗費鉅額的金錢與時間,罰款五億美元恰當、不會太超過。
至於陳炫彬和熊暉,法官說,「他們面對重大業務壓力,幾無個人動機。」而且他們知道所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