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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律師 (x):你對科技有熱情嗎?
高一開始,下了課就到南海路對面的科學館學BASIC(年輕人都沒聽過的化石等級語言),一路開始玩電腦。退伍後,到回去法研所讀書前的那個暑假,和老弟組了一台80286(年輕人一樣沒聽過的古董級CPU)並且硬碟還得調jumper的PC,同一時間又把大易輸入法練到每分鐘打130個字。律師證書在1994年拿到,去Baker & McKenzie實習,因為事務所前二個月電腦還沒配發下來,於是自己等不及就去光華商場怒買一台486DXII66的彩色TFT筆電(90後的年輕人應該連NB會有單色或灰階螢幕這種選項都不曉得)。由於常去各地出差,所以從1995年就開始用America Online作為上網ISP(它的好處是,那時在全世界多數城市都有當地號碼能以28-56K漫遊撥接,只是每月帳單高得有點讓人頭痛。年輕人一定又要納悶「全球處處都有免費WIFI不是理所當然的嗎…」)。1998年回國開業,起步維艱精省為上,事務所裡的電腦全部自組、LAN的網路線則是找朋友一起拉,但為了能夠把上網速度加快,所以去申請了128K的雙通道ISDN(又是年輕世代沒聽過、從現在眼光看來還慢到爆炸的怪東西,偏偏中華電還要收我上萬元的月租費)。到了2001年,我更在經濟尚非極其寬裕的條件下,著手投資,開始搞互聯網…也因為處處都想能夠直接讓NB連網,還辦了張PHS的MC-P300的PCMCIA(年輕人也沒看過這是啥)卡,插在筆電裡;在台灣主要城市上網速度都不輸56K數據機,就覺得非常開心。
講了不少古,其實只想表達一個重點:我從十來歲就醉心於資訊科技、研究其全球技術與商業模式三十多年未嘗間斷、始終抱持的堅定信念是它會帶來舖天蓋地的全球鉅變。
我不是為賺大錢而讓自己成為科技律師、也不是為了博取別人稱羨的目光而把自己標榜為科技律師。
作為律師,可以投身於消費者維權、也可以為環境保護身先士卒;對這些我雖然絲毫不感興趣,但不表示它不該成為你終生的志業。一樣米養百樣人,你該問自己的是「什麼題目會讓你熱血沸騰」?如果「科技」不是你頭號答案,那我的忠告是,千萬別為了「名聲好聽、有錢可賺」而來。
全球科技從技術到商業模式的變遷超級無敵快,沒有熱情、路就走不遠。你該不會天真地以為,參加了九個禮拜的補習班,就能讓法律人華麗轉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