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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啟示錄:IPO之後的多言多敗
在TESLA的CEO上個月初發了上頭那則推特之後,美國證管會隨即展開調查,更在美東時間的9月27日,於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對他起訴。
簡單講,SEC認為馬斯克不配當特斯拉以及美國任何一家上市公司的CEO。對其起訴的理由,一句話也說完了:馬斯克所謂「資金已備妥、要用每股$420把特斯拉私有化(買掉現在投資人的持股並下市)」根本就是鬼扯,是證券詐欺,嚴重影響股價,傷害了投資大眾。
這則重磅消息報出後,在NASDAQ的盤後交易,特斯拉跌到每股$277。
TESLA原本就已經夠慘了,Model 3產能一直跟不上,對客戶承諾的交車日期一再往後拖,資金拼命燒,近兩年來還有一堆重要高管出走,諸多華爾街的分析師都認為公司為了支應即將到期的大筆銀行借款,如果不增資就撐不下去。再加上SEC提的這個訴訟,從專家的角度看穩贏(“It’s an easy case,” said Charles Elson, director of the John L. Weinberg Center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 at the University of Delaware. “He said in the tweet he had financing, and apparently he didn’t. … It’s about as straightforward as you can get.”)。一旦勝訴,馬斯克下台,TESLA要增資的希望就更加渺茫,搞不好連活不活得下去都成問題。
在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於上市櫃公司的老闆們的胡說八道護持股價,向來抱持非常寬鬆的態度。儘管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的第1項第6款,早已明令禁止「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的行為,而再依第171條第1項第1款,對此禁令之違反,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但似乎金管和和檢調們,雖然可以輕鬆援引這樣的規定來對付股市名師,卻鮮少用來要求發行公司的大老闆和高管。即便如此,我們還是不時對客戶苦口婆心、耳提面命;公司做得好,恭喜,但真的不一定非IPO不可。因為,上市櫃之後,除非有把握能合法地讓交易量上去、股價上去,否則,光是內控與法遵就能讓你焦頭爛額,更別提萬一「飯亂吃、覺亂睡、話亂講」被抓到,現在還有Elon Musk以及特斯拉的下場,恰恰幫我們上了最好的一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