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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它大到毋庸顧慮別人死活,就把你我的頭踩在腳下
Google是全球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之一(目前約六千四百億美金),擁有全球瀏覽量最高的站點google.com、全球用戶每天看超過10億小時的影音平台YouTube、全球最大數位廣告平台Google AdSense以及AdWords,與其他各種互聯網服務。1998年,Larry Page與Sergey Brin在朋友家車庫成立Google,創立初期喊出了著名企業座右銘 ”Don’t be evil”(不為惡),主張其企業核心價值之建立來自於其為世界所做的好事 ”Do the right thing…we make money by doing good things” ,此文化在2004年Google上市後,開始受到社會大眾及投資者的質疑,對此其還另外聘用一位首席文化官,試圖維持其所建立的企業形象。
Google 所提供的服務,從搜尋引擎、電子信箱、群組工具、地圖導航、社群網路、作業系統及分享視頻等業務,雖然看似收入來源多元,其實超過九成的營收均來自於廣告;而其為了每年能持續增加廣告收入而在系統及商業上做的調整與變更,也就接連引爆許多爭議,質疑其可能濫用和操縱搜尋結果,並且延伸到個資之侵害、業務之壟斷、以及智慧財產之侵權,這些爭議及相關訴訟使得Google雖然現今作為業界龍頭,始終風波不斷。
2017年6月歐盟執行委員會在歷時七年的調查後,作出一個歷史性的決議,對Google 違反歐盟反托拉斯法(Antitrust)開罰24億歐元(825億新台幣),此決議針對Google的網購比價服務(Google Shopping),經長年調查後,明顯以自身搜尋引擎操弄搜尋結果,嚴重影響其他同性質服務,違反了公平競爭的原則。而除了鉅額罰金外,Google必須在3個月調整其搜尋之演算法,對所有同性質服務需完全公平對待。但是就如同本文標題所意,手上超過863億美金現金流的Google,對此”鉅額” 罰金,顯然是不痛不癢。
華盛頓郵報在今年8月30號的新聞 ”Google is coming after critics in academia and journalism. It’s time to stop them” 中,對Google近年來的爭議與擴張做出犀利的批判,文中指出,Google從成立開始,除了喊著「不為惡」的口號外,更始終強調自己捍衛世界言論自由的立場。但是,在歐盟罰款後,Google長年資助之New America Foundation(由多位知名學者與新聞工作者組成,長期研究公共政策與國家政治)竟發表了支持歐盟的聲明。華郵該篇報導指出,Google在看到聲明後,立刻聯繫此智庫領導,在強烈表達不滿的同時也隨即擋下兩位預定補進的人力。三天後,知名學者Barry Lynn(發出聲明的團隊領導)更遭到解雇。雖然Google表示外界團體之人事與其企業無關,但這時間點上的巧合,再將Google長年投資此類研究法律、政治、商業、軍事等團體之計畫性的佈局連在一起後,是否隱約帶出一個可怕的事實,這建立在言論自由的超級財團是否將(或是已經)擁有控制每人的言論的力量?
據報導,Google今年將比任何企業砸更多錢在遊說集團上,也開始雇用並培養諸多法律教授,灌輸他們Google的企業理念,更將影響力延伸到公立學校之教材,並搭配其自家的各式產品。這些動作是否可以連結到九年前紐約時報的專欄“Google’s Gatekeepers”,該文講述了Google的法律顧問Nicole Wong以及其團隊作為審核並監控服務內容的角色,以及其團隊與世界數個獨裁政府在言論自由上的交戰,該文在九年前就提到,Wong的團隊不會永遠待在Google,而歷史告訴我們,他們將被只在意商業利益的律師取代。Nicole Wong 在2014年8月離開Google,而Google現在所爆出的這些爭議,恐怕早有跡可循。
英國知名自由主義學家 Lord Acton(阿克頓勛爵)曾說 ” Despotic power is always accompanied by corruption of morality.”(專制的權力永遠伴隨著腐敗的道德觀),Google這富可敵國的超級財團,還能夠再掌握多少互聯網資源,過程中再摧毀多少競爭者,我們只能靜觀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