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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天遠律師事務所

這是一間深研科技與商務的事務所,我們精通產業生態及法律實務,承辦過的案件亦常受社會矚目。

我們小而精,所以慎選客戶。

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同時投資管理多家科技公司的主持律師,始終逐一把關每個委任案件,團隊亦時時設身處地,協助客戶以最經濟的手段達成商務目標。 天遠深信,空談法律規定毫無意義!

政客提告能救選票;htc提告,能救股價?

2011 年 12 月 14 日

牛頓被蘋果打到頭,萬有引力定律於焉問世;htc被蘋果打到頭,股價破底定律也隨之啟動,從$1,300被殺到$400。

在外頭被欺負,胸悶吐血腦震盪,回家打小孩是否比較有勝算?這樣打能不能救活股價?選舉前後,法官檢察官總是都被操到爆肝,政客為了救選票,沒事都得去提告,看來htc也學到這點了。但是究竟這種作法有用沒用,且看我們分析。

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的第1項第6款,確實明令禁止「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的行為。因此,如果有股票分析師「意圖」讓htc的股價破底,而故意「散布」「假消息」的話(這三個要件都必須同時成立),當然就觸犯這條禁令。而根據同法第171條第1項第1款,刑度非常重,一旦有罪,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還可以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金!

猶記得剛開始執業沒幾年(15年前的事情還歷歷在目,是不是老化的前兆),有次為了朋友的案子上高院刑庭;法官第一句話就問「只判拘役50天可以易科罰金,大律師你這種案子也要上訴?」…沒錯,對一般人來講,有罪無罪,是清白與否的問題;但在刑事司法來講,輕罪隨便處理、重罪嚴密看待,是他們的基本心態,確實也無可厚非。

話講回來,htc引用了一個對專業分析師而言是沈重到要翻船的條文,不論其目的是想救自己的股價、或是想追求心中的正義,都犯了訴訟策略的錯誤,也徒然予人「見笑轉生氣」之譏。這麼重的罪,從偵查到起訴到判決確定,沒有3到5年,幾乎不可能。htc本質上是一家正派的企業,根本不懂如何耍權謀手段讓一個分析師沈淪(比方說,設局以htc競爭對手之名義,提供其幾可亂真的產業消息,再重酬使其作出對htc不利的分析,將htc的評價從買進降為賣出…),那麼縱使檢察官能帶隊搜索這位分析師的辦公室及住家,能真查到什麼證據,讓那三個要件都同時成立?我們的判斷是,本案htc將會敗訴。

htc拿大砲打小鳥,很容易被人視為驕傲、輕慢。在這種案件類型,如果是我們建議htc,一定從民事下手。比方說,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只要htc付得出擔保金(這點應該沒有疑問),起碼有70%以上的機會,能讓法院在短短幾個月內發出命令,叫特定分析師在沒有具體求證前不得散布對htc之股價有摜壓效果的訊息。這麼一來,殺雞儆猴的效果一旦產生,在證券交易市場上自然會少掉幾位經常爆衰htc股價的名嘴。

正直的老闆,十幾年來從VIA到htc卻總在訴訟策略上犯下愚蠢的錯誤,顯然在經營心態上存有致命盲點。企管課,何不引此為殷鑑?

宏達電告花旗 北檢偵辦

【2011-12-13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吳筱雯、張志榮台北報導】

宏達電股價遭外資「吐槽」腰斬,宏達電忍無可忍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外資法人,該案已由北檢檢肅查緝黑金專組檢察官賴淑芬指揮偵辦,由於此次宏達電以違反證交法提控,檢方偵辦已進入公訴階段,宏達電、外資已無和解空間。

此次宏達電「點名道姓」的控告某外資特定分析師涉嫌違反證交法,散佈不實消息,影響該公司股價,並疑有涉嫌炒股等不法行為。

訴狀中並詳細提供有關嫌疑人的長期「不實報導」資料,以供檢察官辦案參考。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說明細節;惟外傳宏達電此次點名的外資為花旗環球證券的某位外資分析師。

對於控告分析師意圖影響股價,宏達電昨天回應表示,無法對任何法律行為表示評論。宏達電曾在6月底的重大訊息公告,「未來如發現有蓄意影響本公司股價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之情形者,本公司將不排除採取必要法律手段以維護本身及股東之權益。」

宏達電昨天收盤價為415元,比前一個交易日的405.5元上漲9.5元,與今年4月29日,宏達電股價曾達每股1,300元相較,短短8月多,股價遭砍殺約68%,宏達電與股東大量失血。

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是在8月收到宏達電委託律師提告的訴狀,且以直接提告違反證交法。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昨天表示,宏達電確實有對外資分析師等提出控告的情事,但由於「偵查不公開」,有關對特定嫌疑人的偵查作為,目前無可奉告。

上市櫃公司對外資提告,在台灣並不多見。由於違反證交法為公訴罪,一旦檢方立案必須主動調查,就算宏達電撤告仍無法影響偵查作業。

證交法第155條第6款「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經查屬實是違反證交法。惟外資分析師是國際認可的專業分析師,原本即可對股票進行評論,法界人士認為,檢方的調查重點,應是在有無蓄意打壓股價圖利,若圖利金額超過1億元,則會處予重刑。因此,檢方對此案最終只有起訴、或是不起訴兩條路。

關於宏達電控告外資券商分析師,9月初在外資圈傳開來,據了解,可能與該分析師洩漏公司重要機密或釋出不實消息有關,但無論如何,一波寒蟬效應已開始在外資圈蔓延,因為「寫報告」的份際已難以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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