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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天遠律師事務所

這是一間深研科技與商務的事務所,我們精通產業生態及法律實務,承辦過的案件亦常受社會矚目。

我們小而精,所以慎選客戶。

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同時投資管理多家科技公司的主持律師,始終逐一把關每個委任案件,團隊亦時時設身處地,協助客戶以最經濟的手段達成商務目標。 天遠深信,空談法律規定毫無意義!

救健保不難,節流就行;憑什麼漲我保費?

2011 年 11 月 21 日

我們昨天應邀在這次由FAPA所舉辦的第一屆亞洲學名藥研討會中,從改革學名藥政策的出發點,發表「To the rescue of Taiwan NHI」(拯救台灣全民健保)的演說。

2011-11 Ivan Liu – Reformatting NHI Drug Reimbursements

2011-11-03拯救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政策

楊志良在2年前曾講過「健保不能倒、保障不能少、保費不能漲,只有請上帝當署長」。

言猶在耳,我們都承認健保對台灣社會的穩定貢獻極大;但也因著健保對於民眾就醫時的給付範圍極度廣泛(連MRI、器官移植、甚至昂貴到每人每年數十萬美元的罕見疾病用藥都包括在內),在夾雜著錯誤政策、濫用保險制度以及非法舞弊等副作用之下,整體健保支出爆量成長,從1995年的60億美元升至2011年的187億美元,迄今,居然累計虧損高達20億美金!不變革,全民健保必然破產。也就因此政府在2011年1月公佈二代健保措施,透過擴大費基及增收2%的補充保費,冀能達成年增6.6億美元保費收入之目標。

但是,由於二代健保在開源部分僅能達成相當有限的效果,但卻對於偌大的浪費、舞弊、及不必要的保險給付未加著墨,並且在增加之補充保費中,讓僱主及高薪階級負擔最大之比例,而屢遭撻伐。

其實,全民健保是社會保險,但運作起來卻像私人保險,除了給人民基本的照護之外,還要管到大家心裡舒不舒服;這純粹是討好選民之舉動。社會保險,捍衛的是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以藥費支付為例,在同成分、劑型、劑量之條件下,健保局僅須支付學名藥費而非昂貴的原廠藥費,全民健保即可被認為是成功的制度;畢竟根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之規定,學名藥一旦核准,就已表示其療效與原開發廠藥相同。既如此,健保局怎麼可以慷國民之慨,對實質相同的東西,卻支付更高的價格給外國藥廠?

住院,如果不介意住最基本的病房,病人自己幾乎不必花什麼錢;但如果想改住單人房、且有LED電視、專用衛浴及冰箱,每天自負額可能就要200美金。健保該為這種奢侈買單嗎?用常識想都知道不應該!那麼憑什麼同樣的東西只因為牌子的不同,健保局就該花更多的錢去為某些人取得?有人非原廠藥不可的話,那麼差額請自付,方屬正辦!

根據我們初步的研究指出,只要改進全民健康保險法43條第1項之執行方式,每年至少可節省美金7億(相當於2011年健保支付藥品費用之15%),如此讓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的收取即成為無必要之事。現行法律雖然規定門診費用自行負擔之比率是20%,而如果未經轉診則至地區醫院掛號門診時其比率調成30%、區域醫院為40%、醫學中心為50%;這是Coinsurance的概念。但在實務上,衛生署卻不管這條規定,另訂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門診費用,其第二點規定,不論病人所前往門診之醫院規模,藥品費用全都改依全民健保藥價基準,只要是健保所收載的藥品,均由病人按處方箋載總藥費作級距式且有最高限額的定額負擔,這就變成了Copay!總藥費不高於美金3.3元,免自行負擔;門診的藥費萬一超過美金33元(不論是美金300元或3,000元),自行負擔也僅以6.6美元為上限。這種政策,一方面鼓勵民眾生小病上大醫院掛門診,二方面鼓勵看病就要多拿藥,反正不拿白不拿。大醫院偏好昂貴的原廠藥是公開的秘密,藥價黑洞當然是最重要的推手之一。

難怪健保會破產!一方面我們肯定衛生署的用心,儘量以最便宜的方式讓民眾定額負擔較法定比率為低的藥費;但這應該僅止於學名藥。如果原開發廠的藥已有市面上核准的學名藥可以替代,而醫師或病人指定非用原廠藥不可的話,請改依健保法43條第1項,要求其依Coinsurance的作法作全額比率負擔,這才是社會的公平!倘若衛生署一意孤行(行政程序法第6條禁止無正當理由為差別待遇),那麼健保局的藥品核價模式,已欠缺正當理由圖利外國原開發藥廠,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他人的主管官員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於公立醫院(台大、榮總、署醫、市醫、國防等體系都算)在其依政府採購法聯合採購藥品時,將已過專利期的原廠藥單獨列標(等同獨家議約,排除其他成分療效都相同的學名藥)的行為,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以及政府採購法第6條。鴨霸的白色巨塔,還有官僚系統撐腰,他們聯手讓健保上西天,責任怎麼會算在你我頭上?

減少醫療支出
衛生署長邱文達:學名藥是全球趨勢

【2011-11-19  聯合晚報  A4版  記者林進修/台北報導】 

國內進口藥商大動作抨擊中央健保局調整藥價之際,衛生署長邱文達今天出席「第一屆亞洲學名藥研討會」時強調,近年來世界人口老化,各國醫療保健支出逐年攀升,推展學名藥已是全球趨勢,全民健保繼續採用學名藥已成為我們減少醫療支出的重要選擇。

邱文達這番宣示,無疑是為下月調整健保藥價定調,藥價下修已成既定政策。他透露,目前全民健保給付藥品使用量中,70%為學名藥,至於國外藥廠的原廠藥則占30%,未來學名藥仍有往上成長空間。

台灣藥學會理事長許光陽表示,學名藥 (Generic Drugs)是指原廠開發的新藥過了專利保護期後,其他藥廠得以同樣藥效成分產製的藥物。他再三強調,學名藥成分和原廠藥一樣,且經過臨床研究,證實和原廠藥的有效性並無統計學上的差異,藥效幾和原廠藥一樣。

然而,我國全民健保採用的藥物中,學名藥雖占70%,申請藥價卻只占健保給付的30%;反觀原廠藥只占健保用藥的30%,卻吸收了健保藥價的70%,明顯不合理。為了健保永續經營,也為了國人荷包著想,許光陽認為學名藥應有繼續成長的空間。

根據經建會、國家實驗研究院等資料顯示,2012年全球前8大藥品市場,包括美國、德國、法國、英國、加拿大、義大利、西班牙及日本,有高達1390億美元銷售額的藥品專利即將到期,學名藥將有新一波的成長期。許光陽表示,目前台灣學名藥市場快速成長,平均年成長率為4.8%,2006年的學名藥市場,已達新台幣450億元,未來仍會繼續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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