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關於我們

天遠律師事務所

這是一間深研科技與商務的事務所,我們精通產業生態及法律實務,承辦過的案件亦常受社會矚目。

我們小而精,所以慎選客戶。

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同時投資管理多家科技公司的主持律師,始終逐一把關每個委任案件,團隊亦時時設身處地,協助客戶以最經濟的手段達成商務目標。 天遠深信,空談法律規定毫無意義!

第一節 美國聯邦裁罰綱領與沙賓法案

2011 年 09 月 16 日

【第伍章 – 延伸閱讀A – 美、中、台內控相關法令】

在美國與內部控制比較相關的法規一個是於1991年生效的聯邦裁法綱領(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1,另一個則是大家可能比較常聽到的,於2002年所制定之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 Act)。前者是提供法官一個科刑的客觀標準,同時提供企業遵循法令之誘因;後者則是提出許多與公司治理方面相關的改革制度,其中當然有與內部控制制度息息相關之制度,以下將簡單介紹此兩種法規。

參考資料:
1. 聯邦裁罰綱領(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是由美國裁罰委員會於1987年5月提出之法案,並於同年11月經過國會同意後成為正式之法律。其目的是希望能夠提供法官一個科刑之客觀標準,根據個人犯罪行為之嚴重性及犯罪歷史而決定其裁罰範圍,才不會發生兩個人違反同樣的法律,由不同的法官來審理,一個法官給予行為人緩刑,另一個法官卻科最高刑度之情形。其後於1991年5月,裁罰委員會另外提出針對組織犯罪行為之裁罰綱領(Organizational Guidelines),經國會同意後成為聯邦裁罰綱領的第8章。本書所討論之範圍即是第8章關於組織犯罪之部分。

你或許想看 

管你哪國的科技新貴,法律之前都是凡人

台灣歷來數不完的半瓶水偽知識份子,鎮日在牆頭草鄉民簇擁下,以為「法律跟不上科技」這種字樣可以印在潮T上,高調狠批自己的政府,動輒舉美國中國當進步的範例,仿佛台灣的年輕世代沒生出馬雲馬化騰趙長鵬黃崢張一…

美.中.港

因為工作的關係,從97回歸前我就常往返香港台北。在那裡,也有一些好朋友,常保持連繫。 香港會走向何處,一直都是我30年來研究美中並密集造訪之際,不時會跳出來的一個邊陲課題。近幾年來,這座驕傲的城市因為…

影音串流:內容搶到 vs. 內容丟掉

影音串流,這種仗永遠都在打。大咖有 Amazon, Apple, Netflix,小的有 Spotify, KKBOX。玩到 video 量級的,就等於跳了一座山,但這種搶內容授權的競賽本質,是一樣的…

第三方支付:法令落伍?

最近網路圈火熱的議題,就是第三方支付。好多人整天吵要修法,大意是不修法就表示台灣落後、台灣對不起新創產業。 我們先講結論好了:「第三方支付,法令規範並未禁止,只是怎麼做的問題」。說法令落伍必須要為其修…

Apple買HBO? 內容不是王

內容真的是「王」嗎?我們來看天下大勢。 愈年輕的世代,看傳統電視節目的時間愈少,他們關注的目光被拉往各式各樣從前根本不存在的 YouTube, 17, 手遊等等之內容。 然而,HBO Now 遲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