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章
- 管你哪國的科技新貴,法律之前都是凡人 2020-10-23
- 假面美國:川普和僵屍化的基督教 2020-10-05
- 美.中.港 2020-06-01
- 坐困愁城的Libra – 法遵八陣圖之初探 2019-07-29
- 金管會STO (v) – 一意孤行.五個沒有 2019-07-13
關於我們
商務律師 (ii):專業養成篇
我們在去年底聊過,想成為賺大錢的商務律師,菜英文會構成一定程度的障礙(除非英文菜,但是日文不賴…)。
不過,外語聽說讀寫的能力,在協同當事人辦理商務案件上,所占的地位高歸高(直接精確解析相關文件之內容、與關係人對談、以及檢閱影像和聲音檔等,都得派上用場),但如果只會英日文,說真的也不濟事。法律領域的專業、做生意時應該要掌握的眉角,更是核心關鍵(這應該毋庸說明吧?客戶又不是付大筆鈔票聘我們當翻譯)。本文將著重在專業之養成過程,下次再討論幫客戶做生意的初衷與觀照點在哪裡。
首先,帶著淡淡的哀傷,告訴各位真相:大多數的法律本科生(不論學士碩士博士),放到商務法律工作的崗位上,一點用處都沒有。
別提剛畢業的了。我自己在辦理商務案件二十餘年的經驗中,常交手的律師無數,深知我們這行在台灣目前雖有超過5,000人登錄執業,但其中派得出去、能獨當一面、為企業主分析全盤現況、給出決策建議、又有執行能力的人,連500位都不到。如果再提到涉外案件,必須還能以夠流利、專業的英文或日文當場與外國律師研究細節修訂文件的,100位還有找。
我們雖然只是間小事務所,但因為向來提供有尊嚴的聘雇條件(舉實習律師為例好了。毫無實務經驗的從35K起敘有經驗的就更不消說、幾乎不需加班、案件類型80%是純商務的訴訟和非訟、至律師公會受訓的一個月照常支薪、實習完如果其工作表現僅達於我們最低任用標準也一定不低於50K給薪、此外律師公會的入會費和年費也一律由事務所買單…),所以我們不論律師或法務,始終能挑選頂尖學校的畢業生來面試(捧法律這碗飯,書還是必須念得好,否則會連我交辦的任務都聽不懂,或聽懂後根本不知從哪兒著手研究案情。雖然成功人生未必靠漂亮的學歷,但是要跟我們一起扛這麼難的苦差事,本所也只能向絕大多數的法律系說抱歉了)。這樣,好的人才就出現了?最好是這麼簡單!
不論職缺是律師或法務,每位被邀請來面試的,都必須先寫一張小考卷。只考四題,包括簡單的只牽涉常見的民刑法條的法律問題、以及句型不複雜用字不困難的幾十個字的英翻中(取材自CNN、New York Times或WSJ);再來則是請面試者輕鬆談談自己最近的新聞閱讀以及執業目標。我的特助負責初次面試篩選,但即便以不是學法律的她,看三份考卷都會吐二次血…
能被我們請來面試的,當年擠進大學門檻的成績也都是全國排行前10%的好學生了,又在好大學的法律系受了至少四年的薰陶,照理講應該差不到哪兒去。偏偏,台灣的大學生鮮少有認知到自己的書念得怎樣會直接影響到其職場上的表現,因而即便是冠了頂尖大學的光環,「混到畢業」、「國考要上」仍舊是大家的主流思想。
在這裡,我必須先點出在每一間事務所裡,都會有的三種類型的職務別: 【專門技術工作者.庶務執行者.管理者】。其工作上的本質需求上的區別如下:
(一名想加薪的員工說「我有25年的經驗」,而老闆的回應是「你沒
1. 專門技術工作者:將其技術領域(不論是軟體、通訊協定
2. 庶務執行者:不論責任區域多大,都必須注意細節,並且有紀律地反覆執行相同的工作。以本事務所為例,我們很重視待客之道。喝水
3. 管理者:企業管理
很明顯地,商務律師及其法務助理,至少必須以專門技術工作者自居(能躋身管理者當然更棒,但非必要);其技術強度需求之大,念法律的學生必須從大一就開始深度學習(不僅僅以應付學校考試或將來的律師考試為目的)每一門法科。當初立這種法的社會背景是什麼?重要法條的構成要件邏輯是什麼?會適用到相關法條的各種情狀又是什麼?背後的哲學或經濟基礎在哪邊?… 這點點滴滴,不管考試出不出題,你都得下功夫。還記得自己在大二時,發現民法總則的規範技巧深不可測,又回頭再細細地念;在徐州路法圖的二樓,我桌子前放了至少五本民法總則的書,其中還包括當時已逝的法學大儒梅仲協老師的民法要義。有一位學長走過去,驚呼「你居然在看梅仲協的書… 他又不會出考題…」(學長的考量點很簡單:能出國家考試題目的都是當前在法界有影響力的老師,梅老師已在仙界不在法界,你讀來何用)。唉,學長有所不知,我連黃茂榮老師艱澀(且更不可能會被出成國家考試題目)的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都從頭到尾走過三遍還在書上註記了一堆心得…
法科,得從大一就認真念,念出自己的法律世界觀。補習班那套,還是少碰吧;去補習不但有害於法律專業之學習,更對國家考試幫助不大(這點有機會將另撰專文探究)。考上了,如果真想當商務律師,得涉獵的範圍就更廣(不想終身學習真的趕緊找別的工作吧,少來找碴),舉凡國家考試不考的財務報表之解讀、各個商務領域的產業鏈關係和競爭生態、公平交易法和消費者保護法在各類型交易層面上的處理會碰到的問題、募股與融資的各種工具及其對被投資者與金主之優劣、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與食品衛生管理法又如何適用在廣告行為上… 案子碰到了,你就得立馬再深入學習,不論你是23歲的菜鳥法務或60歲的資深合夥律師;畢竟面對的利害關係基本上都以數千萬台幣起跳,上十億百億的比比皆是,而這些項目,沒有一件是法律系或法研所的課程能涵蓋得了的。
這種自我條煉的過程,如果沒有興趣和熱情,肯定你可以用「不人道」去形容。然而,「若想人前顯貴.必須人後受累」。這是我自己的親身體驗和感觸,信不信就由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