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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天遠律師事務所

這是一間深研科技與商務的事務所,我們精通產業生態及法律實務,承辦過的案件亦常受社會矚目。

我們小而精,所以慎選客戶。

擁有20多年執業經驗、同時投資管理多家科技公司的主持律師,始終逐一把關每個委任案件,團隊亦時時設身處地,協助客戶以最經濟的手段達成商務目標。 天遠深信,空談法律規定毫無意義!

簡志霖羈押禁見.法律戰術暴走為htc送終

2013 年 09 月 01 日

五鬼搬運是上市櫃公司的常見生態。低階員工不搬主管搬、要不大股東董事長也會跳下來搬。一旦東窗事發,固然得處理。但處理之方式,絕不該僅從「法律上如何評價」去考量(否則豈不變成馬英九式的公平正義),更需要仔細評估的,是如何處理才不會動搖公司之根基。換句話說,萬一死板地「依法辦理」可能會搞垮公司的話,那麼保持一定的彈性以折衝樽俎,才是有智慧的企業領袖該選擇的路。

比方說,有恐怖份子抱著神風特攻隊的精神,成功挾持了一架從倫敦飛往紐約的747客機,上頭坐了300名乘客,衝向正在舉行超級盃的紐約MetLife體育場。航管估計,再35分鐘就會撞上。如果你是美國總統,難道只能發射防空飛彈擊落它、讓乘客全部喪生、並且落下的殘骸可能會導致數千人傷亡加上財產損失數億美金?是否該緊急疏散體育場?要不要找能和恐怖份子對得上話的人,交換條件以減少損害?這永遠是個開放填充答案的選擇題,而且更糟的是,它還經常是複選題。

近年來htc之法律戰略決策沒及格過,等看到簡志霖這件事,我們已經可以斷言,王雪紅如果不撤周永明和雷憶瑜,將只能等著為宏達電送終。

雷憶瑜是夙負智財法專業的優秀律師,無庸置疑。但是,她擔任htc的法務長,從與Apple專利戰之伊始,在戰略戰術的設定上,就已然謬誤百出。不論是迎戰心態、以為買進S3 Graphics、ADC Telecom、Google等的專利是補充彈藥的那些濫燒百億之愚蠢盲動、到最後屈辱和解使每支手機在已然吃緊的BOM表上再增掛對Apple承諾支付之高額權利金… 步步驚心、荒腔走板。

這些事情,周永明作為CEO,在在難辭其咎。90億Beats股權那局爛戲,更是活見鬼,我們也早對其始末作清楚剖析

論到簡志霖這件事的法務處理,htc直接提告、並讓他被羈押禁見,這無異於自掘墳墓。為什麼?

簡,會被羈押禁見之期間,充其量不過半年。只要相關證物均被扣押、證人都被傳訊到庭,一般而言就不會認為還有串證或滅證之虞。簡只要生活正常,也很難有證據去指控他可能會逃亡。他涉犯的,也不是最輕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他更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1條的預防性羈押的要件。縱然報載為真,簡所需擔負之責任,也不過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之罪「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所判的3-10年有期徒刑,至於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秘密那種1年以下的輕罪就更不待提。

可是,首席設計師副總、和設計處長吳建宏,這兩人被羈押禁見之期間,htc的工業設計,是否將絲毫不受影響?如果宏達電真敢這麼講,那豈不表示此二人係屬冗員,早就該被裁掉?不裁反倒年支千萬以上之薪獎給他們,周永明豈非失職、對不起股東?

等這兩人交保之後呢?簡志霖從2001年宏達電什麼都還不是的時候就進去了,該看該學該記得的一樣都少不了。半年內他一出來,加上吳建宏,立馬就能帶槍投靠敵營(殺紅眼到這種程度了,這時如果還有人去提競業禁止或旋轉門的效力,簡直就像幼稚園的小朋友向老師告狀)。明投暗靠姑不論,我們都知道,只要通路搞得定、出個千把萬資本額,就能套上漂亮外觀貼個牌子兜個MTK板子再用htc的半價賣翻品牌山寨機。宏達電還要拼高階、搶中階?別傻了,簡志霖對這每一階的布局都瞭然於胸。就算找Tony Starck穿上鋼鐵人的盔甲,這時也擋不過對岸優秀機種的價格戰,更別提早已雄霸天下的Apple和Samsung。

手機和foundry這行業的遊戲規則和業者體質天差地別,如果周永明和雷憶瑜作成這種決策時想的是TSMC和梁孟松的話,那我們可真的要為htc害怕了。王董事長,您也該害怕了。

Keep your friends close, your enemies closer.

如果宏達電的指控與事實相符,簡這幫人不但不道德、違法、更不能被原諒。但從客觀上來講,他們讓htc承受了多少損害?啥,一千萬?蛤,還台幣?回過頭來看看,不該打的訴訟亂打、不該併購的公司亂買、不需要取得的專利閉著眼睛拿、講好會贏的專利訴訟輸一屁股最後讓每支手機都得割地賠款… 周和雷,在這二個人手上白白燒掉的錢有多少?幾億?十億?百億?從公開資訊讀到的隨便加一加就已經高達數百億!

由此觀之,htc真正該作成的決策是,祭出訴訟以外的合法暗黑手段,在談判上威嚇利誘,基於”keep your enemies closer”的概念,牢牢綁住簡志霖這票人,讓他們為了公司賣命、使他們不敢投靠敵營。htc要活下去,比起周永明為自己出一口氣把簡志霖等關個幾個月來得重要;更何況,被套牢的投資人如果要出一口氣,早就該一腳踢走周永明了。

王雪紅力挺馬英九,果然在帶領htc上,也有馬先生治國之風。這局玩完了,舉國同悲。

 

宏達電 首席設計師收押

宏達電內賊案 副總、處長羈押禁見/吳珮如 陳廷瑜 楊萬雲

【2013-09-01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宏達電設計部副總簡志霖,涉嫌將公司新版SENSE圖形介面攜往大陸做簡報,設計部處長吳建宏則詐領公款買保時捷,兩人昨天被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兩人被控洩漏圖形介面部分皆不認罪,強調「這不是機密」。簡志霖(卅八歲)被查扣近六百萬元現金、吳建宏(卅六歲)也被查獲百餘萬元,吳承認拿錢,推稱主使者是簡;簡則說「這部分與我無關」。

另外,威信電通科技董事長張俊宜,供出好友吳建宏詐領設計費始末,十萬元交保;宏達電設計部資深經理黃國清、設計主管黃弘毅,各以十萬、卅萬元交保。

綽號「湯瑪斯」的簡志霖是宏達電的首席設計師,旗下團隊研發的新版SENSE圖形介面,具有動態連結功能,點擊進入主題,會跳出分割視窗,搭配各種動物與人物造型,被視為高度機密。

簡志霖被控將宏達電未發表的新版SENSE圖形介面程式,攜往大陸對客戶做簡報,近來並與大陸合作,他則用妻子名義在台開設小玉公司,打算自立門戶。

據了解,檢方解讀簡志霖電腦,發現檔案內有簡體字投影報告,還用電郵寄送手機殼設計圖給大陸客戶,要對方仿照圖樣開模生產,洩密證據明確。

吳建宏則坦承用委外設計三款手機殼名義,找張俊宜拿假發票詐領一千一百萬元,張獲一百萬元,其餘款項由他與簡志霖朋分,他前不久砸了數百萬元買保時捷。

據指出,吳建宏將款項存入國泰世華銀行帳戶,再提現金給簡志霖,但檢方搜索簡住處,發現部分現金綁條並非國泰世華,追查得知簡還涉嫌與兩家廠商勾結收回扣,已另案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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